第12章 离婚冷静期(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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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丽得知自己怀孕后,在李寻安面前没有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她当着李寻安的面,给乔俊婷打了一个电话,让乔俊婷第二天陪她去医院。李寻安听不到电话中乔俊婷的说话,但听得出乔俊婷是答应了文丽。
李寻安尽管意难平,当时的心情有点复杂,乱糟糟地引起了头疼脑涨,却也没有阻拦。当然,李寻安也没理由阻拦,与文丽离婚本就是结婚前的约定,而文丽又是一个很有个性,很有主张的人,他只能尊重文丽的决定。
到了第二天,李寻安与文丽当着林素芬的面心照不宣,谁也没有说多余的话,没有露出一丝异常的痕迹,像平常一样,一前一后出门去。李寻安骑自行车上班,文丽应该是乘公交车去了医院。
李寻安在去上班的路上就开始自责了,文丽去医院流产,于情于理,他自感不顾不问都说不过去,便给文丽打了一个电话。可是,文丽没有接。李寻安到了办公室,又给文丽打了电话,文丽仍然没有接,这时,他终于坐不住了,立即骑自行车赶去了医院。
可惜,李寻安在医院找了个遍,也没有找到文丽。于是,他再次拨通了文丽的电话,文丽接了:“喂!”
“你在哪?”
“干什么?”
“我来医院了。”
文丽迟疑了一下,说:“不是说好在民政局见的吗?”
李寻安一时愣住,想了想才说:“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文丽误会了李寻安的心思,便说:“再拖下去,你妈那里怎么办?算啦!你直接去民政局吧!嗯……我马上就到。”
“马上到哪?”
“民政局呀。”
“医院这边——”
“嗯……来过了。嗯!已经做完了。”
“这么快?”
“又不是生孩子。”
李寻安微微叹了口气:“好吧!我马上到!”
事已至此,无可奈何!没有了孩子,离婚也就没有了任何的牵绊,这是李寻安自己给自己的安慰。
然而,离婚却远没有流产那么简单,哪怕是没有财产纠纷的协议离婚,按照婚姻法规定,当事人离婚必须走法定的离婚程序。
所谓的离婚程序便是:李寻安和文丽只能于当天递交离婚申请,然后还得等待3o天时间的审查和冷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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