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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算了,那你换一个法子。”
“你就无理取闹吧,男人也讨厌这个,尤其是他们这种二代最讨厌随便玩一玩的女人黏人又无理取闹了。保准是分手成法!”
“不过你这次好好找找参考啊!你别搞得那么明显好吗?不然人家肯定以为你在跟对方调情开玩笑呢!”
迟枝看着安欣过来的话,内心却还是沉浸在刚刚6封迟带给她的,那种害怕的情绪里面,走不出来。
“好……”
“他现在有事出去了,那我先查查资料。”
女孩儿坐在沙里,头半低着,手指虔诚地打出几个字。
“不过,有个事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我今天一直挺想问你的来着。”
安欣过来。
“什么事?”
“你之前是不是跟我说你在刺猬文学网写来着。而且跟那边签的不是作品合同,是作者合同?”
“对啊。”
迟枝回复道。
没想到她刚过去,没过几秒,安欣便过来一条闻截图。
上面明晃晃的标题写着:“恒盛集团已确认收购刺猬文学网,注资控股百分之八十,或将并入恒盛文学。”
迟枝看着手机上的截图,整个人都怔住了。
第3o章“虚度光阴这件事”
趁着6封迟不在,迟枝赶紧查了一下相关的闻。
其实之前恒盛收购的大大小小的文学网也不少,但这次偏偏是在知道她马甲之后,难免让迟枝多想。
可她又真的不敢细细琢磨,只希望一切都是巧合。
刺猬文学网和其他网站只签单本作品不同,刺猬是直接签人的。
这就相当于她辛辛苦苦写得东西都要放在刺猬那里,就算卖了版权,也要给刺猬分很大一钱。若不告知就布到其他平台,就算是违约,要赔偿很多的违约金。
不仅如此,根据当年的合同,迟枝还必须每年表够三十万字的作品在刺猬文学上,否则,合约期就又会无限延长,总之是蛮霸王的条款。
但没有办法。
刺猬流量确实大,渠道也好,再加上有自己固定的付费读者群体,所以就算是明明白白的霸王条款,依然每年都有大批的人作者过来逐梦。
所以也有很多人戏称说,刺猬文学的太太们都是刺猬码字女工。
如果现在恒盛收购了刺猬,那自己不就又成了给6封迟打工了的?
迟枝一想到这个就有些郁闷。
现实的工作就是给这个资本家打工也就算了,现在自己唯一的爱好也变成了给对方打工。
再加上6封迟这个人控制欲和占有欲又很强,就算不在杭市也要每天给她打电话,信息,她还不能不回;在杭市的话就更不用说了,根本就不能有一点自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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