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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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众人就见不远处有一道雄壮身影背身拖刀,一步一步来到场中,长刀在地面画出一条横线,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精壮男子。
似乎在给陈庆解释一般,李彩凤轻声道:“年丰,大康虎贲军抗纛之人,据说双臂有千斤之力。”
抗纛也就是抗帅旗!
一军冲锋陷阵,帅旗是极为重要的物件,它代表着一军的士气,上万人的厮杀不可能人人都知道统帅的模样,因此帅旗就代表了统帅,于战场之上将士随旗而动!
旗在军心便在!
沙场四大功,先登、陷阵、斩将、夺旗。
陷阵斩将、九死一生。
先登,九死求生,举目皆敌。
而夺旗被称为十死无生,天下无双!
军中能抗大纛者,无一不是天生神力的勇猛之士!
此刻,当年丰走近之后,身上那股凶煞的气势更加摄人!
“力有千斤者吗?”
身后有人轻笑一声,紧接着起身走了出去,果不其然是方将军,李彩凤这时候开口:“金国出战之人,方明远!”
缓缓抽出随身的宝剑,看着对面不足十米的年丰,方明远深吸了一口气严阵以待。
两人都没有穿战甲,这种一对一的厮杀,虽然穿戴战甲能够极大的增强防御力,但也会变相的消耗自身的体力。
毕竟战场厮杀可不是小说演义中江湖高手对垒,动不动就打个几百回合。
战场要的是一击必杀!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双方对垒,虽然还没有交手,但散出的气势已经足够令人心惊。
陈庆从李彩凤处得知,这一场武斗获胜的条件只有一个,对手认输或者杀死对手。
这种关乎两国的大事,身为将军自然不可能会认输的,所以今天场中两人只有一个能够活着走出校场了。
几乎是同一时间,两人都行动起来。
“杀!”
手持宝剑,金国这边的方明远速度上显然占据了上风,十米距离不过眨眼而至,剑刃寒锋直接刺向年丰的喉咙。
在战场上厮杀的将领大多用刀枪,而方明远选择用剑,就表示他对自己剑术有极度的自信。
面对力量出众的人,用速度取胜也是一种共识。
眼见剑尖刺向自己的喉咙,谁也没想到年丰竟然不闪不必,快速生出了自己的左手,竟然直接抓向那锋利的剑刃,同时右手抡起长刀砸向方明远的头顶。
陈庆眼皮一跳,忍不住开口:“好一个不惧生死的勇士,以伤换命!”
见对方竟然用出这种搏命之法,方明远自然不敢继续,否则年丰的长刀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劈成两半。
一个转身收剑,避开长刀的同时剑锋扫向年丰的双腿,带起血花飞溅!
被短兵近身,长兵器向来是吃亏的,一个照面之下,年丰左小腿被划出一道血痕,砸空的大刀扫起沙土阵阵。
就见这大康勇士脸上丝毫没有流露出痛苦之色,长刀从地抡起砰的一声直接将方明远打飞三米多远。
就见方明远翻身而起,被长杆扫中右臂肉眼可见的红了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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