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案子上门(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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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刚才那个网友说得真对,哪个时代都是老实人受罪,老实人到底犯了什么错?
“小伙子,你看这个事儿能减刑吗?”
大妈忐忑的问道。
罗强摇了摇头。
“唉。。。。。”
大妈一见罗强摇头,最后一丝希望也被浇灭了。
“大妈,您别急,我的意思是,这个案子在我看来,你儿子根本没有犯罪,所以不存在减刑的说法。”
罗强信誓旦旦的说:“如果你愿意的话,这个案子可以交给我。”
一听这话,大妈顿时喜出望外,眼神都明亮了几分。
“小伙子,你说的是真的吗?”
罗强点点头:“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复杂,警方之所以拘留您的儿子,是因为他承认了罪行。”
“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析,这不是事实,可以推翻。”
“好好好!”
大妈连连说了三个好,过了半晌又有些拘谨的说:“那。。。。那这得多少钱?”
“不用。”
罗强摆摆手:“律师费不用您出,胜诉以后,我找对方要。”
一看大妈就是把老底掏空了,给儿子付的彩礼,买的婚房。
这时候罗强实在不愿意,从大妈身上挣钱。
而且这个案子炒作空间很大,妥妥是给律所打广告!
一炮而红指日可待!
‘订婚强J,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这个话题一出来,必定会引全网关注。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
罗强在心里大笑三声,我法外狂徒来了,准备迎接暴风骤雨吧!
订婚后的第二天,一对儿新人去看新房,房子是大妈给买的,三室一厅,小两口当晚就在新房过了一夜。
但就在第三天。
大妈没有等到回家的儿子,等来的却是警局的通知。
警局的同志告诉大妈,女方告她儿子强J,她儿子也愿意承担责任。
但大妈跟她儿子见了一面,她儿子却说,女方要在领证之前在新房上加名字,他不同意,就被女方告了。
再过三天就是开庭的日子。
今天一早,法院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通知,让找一个辩护律师。
如果家属不找,那法院也会指派。
但大妈想来想去,还是自己找个律师,这年头不给钱就能把事儿办好的人可不多。
大妈是清洁这片街区的,知道这儿有个律所就找了过来。
听完这一席话,不但罗强觉得不舒服,就连初出茅庐的李婉婷,都觉得匪夷所思。
彩礼都给了,还告强J!
这事儿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大妈,给彩礼的时候,留凭证了吗?”
罗强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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