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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把对方律师送进去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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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举证辩论(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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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原告席位上,金丝眼镜男听见这个问题,立即反驳道:“审判长,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我方当事人拒绝回答!”

“咚咚!”

审判长敲响法槌:“原告代理人,在未得到许可情况下,不得随意言,再次警告。”

“被告辩护人,你这个问题是否与本案有关,如果有,请说明缘由。”

“审判长,这个问题与本案有关。”

罗强解释道:“据我所知,原告当事人在与我方当事人确定婚姻关系前,与他人并无存在婚姻关系。”

“如果原告当事人,在之前和他人生过关系。”

“却将与自己有订婚事实的未婚夫,以强J罪告上法庭,她的行为让人感到很疑惑。”

直播间内,网友纷纷刷屏。

【这番话说得好,不给钱的你不告,给钱的反而把人家送进去了,这Tm哭都找不到地方。】

【不用问了,罗律师,我告诉你,这娘们儿是个黑木耳,一眼我就看出来了!】

【哟~,楼上的,瞧把你能的,还一眼就看出来,你眼科专家啊!】

【不懂就问,什么是黑木耳?】

【黑木耳:是一种含有丰富氨基酸的,高蛋白菌类植物。】

【哈哈哈。。。。。。笑死,楼上都是人才,不去德云社可惜了。】

【你们在说什么,三百六十二个月的宝宝,表示听不懂。。。。。。。。】

【。。。。。。】

庭审现场上,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交换意见后,敲响法槌:“驳回被告辩护人的提问,请被告辩护人进行质证环节。”

“好的,审判长!”

罗强没有反驳,这个问题被驳回在他的意料之中。

毕竟这场官司已经引起全网的关注,这样的一个问题会让女方下不来台,还是要注意影响。

但罗强却必须要问,这是女方的一个痛点。

只有先撕开一个口子,让女方慢慢恐慌,才能把她的嘴撬开。

“我方认为,关于录音的部分不能作为证据。”

“第一,该录音未得到我方当事人许可,已构成侵犯他人隐私。”

“第二,根据录音内容显示,原告当事人的母亲,向我方当事人提出索要房产的要求被拒后,选择了报警处理。”

“如果我方当事人,在当时答应了这个条件,应当不会造成目前的局面。”

“很明显,该录音是刻意为之,在带着某种目的形式中,进行的。”

“第三,我方当事人在录音当中,并未承认他有侵犯女方的行为,他的原话是:我会负责的!”

“我当事人的意思是,既然两人生了关系,且已经订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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