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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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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菡又问我:“你知道她叫什么吗?”

我想了想。“别跟我说,她叫李曼文?”

“差不多。”

夏菡说。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完全听不懂!”

她那个朋友有些不好意思了。

“李曼!这位是韦宸,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网络作家,写了一部书,叫《最后的纪念》。结尾处,他写道,希望继续写出感人至深的大学生活。所以我猜,她应该很想认识你,就把你给叫来了。”

然后,我和李曼打招呼。她坐在了夏菡旁边,两个人开始窃窃私语,不时坏笑。我没理会,继续看书。

“看什么呢?”

李曼说。

“简爱。”

我说。

“看见了吧?作家的口味就是不一样。其他男生都在看仙侠,人家却在欣赏纯文学。”

夏菡不无玩笑的说。

“行了,你就别踩乎人家了,毛毛在外面都等急了!”

我先是一惊。

夏菡早预料到了一切,所以一下子笑翻了。可那是在图书馆,立刻招来很多人嫌弃的目光。

李曼更加难为情,拉着夏菡要赶紧走。

临走前,夏菡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作家,你慢慢消化吧,我们先走了。”

没走两步,她又折回来,凑到我耳根,低声说:“一定把我们写出不一样的感觉,好吗?”

“哎呀,你走不走了?”

李曼有些着急。

“拜!”

夏菡和我挥手告别。

我也和她挥手,却没说什么再会的话。

看着夏菡和李曼离开的背影,我灵感乍现,想到一个故事,便拿出笔记本,打出几个字:最初的告白。

然后,我开始在头脑里构想我和她们的故事。

人世间真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吗?

我不知道。我只是在漫长而无聊的生活里,亲身经历了一场物是人非的情景,不得不令我抓狂。

待到毕业那天,我们走上工作岗位,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自称是夏菡,也就是我之后结交的好朋友,问我说,还记得大学发生的那些事吗?

我想是的。

于是我敲击键盘,开始了这部小说的撰写。

,你们好,老朋友……

大学后,我就不怎么打篮球了,本来打得也不好,而且大学不比高中,高手如云,打球好的不计其数,毛毛也只是其中之一。

我说的是夏菡的男友毛毛,和我高中认识的毛毛截然不同。他帅气,阳光,高挑壮实的身体,和夏菡很般配。

我高中认识的毛毛考上了首体,我们便少有联络了。

我的大学生活,大多在教室、宿舍和图书馆间徘徊,闲暇时光都用来写网文。

幸运的是,方妍姗和我考到了同一所大学,我们还经常见面。

这天傍晚,我约方妍姗到校外对面的小餐馆吃了饭。席间,我们谈起我刚认识的夏菡和李曼。关于这一切,方妍姗同我一样的态度,感到很不可思议。

“缘分这东西,真是莫名其妙!”

方妍姗感慨说。

“谁说不是呢?”

“你还在写网文吗?”

“是的。”

“你还真把自己当作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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