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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潘金莲怎么破~作者南方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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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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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三寸金莲呢?古代人家嫁娶下聘的时候,不都是看姑娘的脚大脚小吗?像她这样,空担了个“金莲”

的虚名,底下却是一双如假包换的天足,夫家是会退货的吧。

她轻轻抚着自己的一双脚,忽然福至心灵,明白了。

方才那些什么金莲啊退货的说法,都是明清以后才流行起来的。在这小清新遍地跑的北宋时期,妇女普遍是不缠足的嘛。

就算到了南宋,缠足也只是在一部分士大夫阶层里实行,并且也是很温柔的缠法,并不会折骨,也不导致太大的畸形。到了元代,下层妇女开始流行缠足,并开始有出土的三寸绣鞋实物。明清两代,缠足之风渐盛,并且愈发变本加厉。百度百科里那些恶心的缠足图片,大多是延续清代缠足的印象。

而不管是《水浒》还是《金瓶梅》,都是明朝人所著,里面的妇女形象自然也参照了明朝的民风民俗,缠成了一双双小脚。

也就是说,她穿来的这个世界,并不是严格按照书里的细节来的!也许,她不是穿书,而是来到了以《水浒》为蓝本的,某个真实的历史平行空间。

这些信息只是在潘小园的脑子里刷的过了一遍。她虽然不是历史学家,但关于古代生活的常识储备却丰富得不正常。

为什么?因为她在晋江写小说的时候,有一个作死的习惯:考据。

别人都是任性架空行云流水日码一万,她呢,强迫症,非要把古代生活的每个细节都弄清楚,相关古籍论文读了一篇又一篇,直读得心潮澎湃恨不得自己真身穿越了才好,到头来对着空荡荡的文档发呆。

天天做无用功,文章写得是毫无破绽,但不出所料的,写一本扑一本。都是血泪。

恰好她正在写的一本小说,女主是南宋的大家闺秀,于是对于两宋的知识便格外留意了些,做了满满好几本笔记。书里的女主当然也被时代所局限,缠上了双脚——当然不久便让男主给强行放开了,两人从此缠缠绵绵浪迹天涯。

想到这儿,晋江签约作者潘六姐忽然惦记起她那本连载中的小说了,心里空落落的。小说还没写完,高潮还没出现,男女主还没床单,可大约要永远的坑了。也许这时候,已经有真爱读者在文章底下留言催更,问:“作者哪去了?穿越了?”

她鼻子一酸,叹了口气。床单的细节她都想好了啊。

摇摇头,抛开这个想法,套上绣鞋,站起来。

潘金莲是个修长美女,和潘小园在现代的身高差不过,而在古代的妇女中绝对算得上十分高挑。凹凸有致的身段,悄悄的摸上胸脯,感受一把以前从没感到过的绵软充盈,流氓的捏一捏,居然……居然有种百合的错觉。

铜镜往上移。镜子里的女郎,一张标准鹅蛋脸,下巴自然而然的收拢成尖。耳珠子柔润圆滑,一头乌发厚重垂顺。眉毛被修得纤细柔和,眼睛则是微微的内双,眼睑的褶儿下面,睫毛翘起来。鼻子挺直,嘴唇则是恰到好处的丰满——标准的古典气质美女。只有一样破坏了那气质:这张嘴现在有点歪,嘴角微微抽搐着,强忍着一抹惊喜的窃笑。

双手呢,纤细柔软,白皙丰润,指甲修得短而整齐。虽然比不上她在小说里描述的那些贵妇的柔荑,但对于一个需要亲自操持家务的劳动人民妇女来说,这双手绝对算得上保养得当,连一点茧子都没有——过去的潘小园,右手中指上还残留着学生时期握笔留下来的硬茧呢。

可见武大对她的纵容和照顾。这么一想,又有点良心发现,觉得挺对不起他的。幸亏昨天没真踹他的小JJ。

马上又想到以后也不能乱踹。记住现在是古代古代古代,自己是女人女人女人,古代女子出嫁从夫,以夫为纲,要是真把他弄伤弄残了,那是谋杀亲夫,想想书里那个潘金莲的下场!

可是难道就真的顶着个潘金莲的身份,替她过完剩下的半辈子,迎接那个注定的结局?就算她能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难道就要和武大白头到老么……

想一想,一身鸡皮疙瘩。

潘小园觉得,自己必须给自己谋划一个其他的出路。

可是还没来得及动脑子,就听到楼下的门板吱呀一响,一个雄浑的男声传上来:“嫂嫂你下来,我有话说。”

潘小园听到这声音,头脑里立刻当当当的响起了空袭警报。

楼上只有她一个人。这个世界里,能管她叫嫂嫂的,也只有一个人。

姓名:武松,排行:第二,年龄:二十五岁,爱好:杀人。

很多江湖好汉都不杀妇孺,但武松例外。他的成名作便是杀了嫂子潘金莲,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影响特别重大,以致在电视剧里都是直接“哔——”

。在那之后一发而不可收,大闹飞云浦,以一敌四,虚虚实实,快,准,狠,招招必杀。血溅鸳鸯楼,冷静得近乎变态,男男女女一共杀了一十五口,末了还淡定地用衣襟沾血,在墙上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而现在,这个大写的反社会杀人魔,在楼底下,唤她。

潘小园觉得自己成了恐怖片里的女主角,冷汗滴滴答答往下流。

脑子一乱,剧情也撸不顺了。潘金莲似乎还没到归位的时候,应该不是现在……是了,西门庆还没出现……不对,自己刚刚穿越过来,人生地不熟,谁知道以前跟西门庆有什么瓜葛……不对不对,这个世界既然和原著稍有出入,有没有西门庆这个人还另说。总之……

底下的声音有些不耐烦:“嫂嫂?”

潘小园突然觉得那声音还挺好听,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听从他的命令。一定是原主潘金莲心中残存的那点花痴记忆在捣乱。自己可不会被迷惑住。

可是,杀人犯等急了,谁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来。

潘小园一咬牙。伸脖子一刀缩脖子一刀。她飞快地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领,摘下方才为了臭美戴上去的绢花,瞥了一眼铜镜,做出一副她有生以来最为人畜无害的笑容——不能太殷勤否则大概会被认为是淫荡,因此无辜就好——眼神里适当的慌张和顺从,对了,还有大病初愈的柔弱与茫然。双手自然摆动,微微向上摊开,心理学上是接纳和无攻击力的暗示。然后,迈步……

她忘了自己穿的是及地长裙。

裙摆没有手提着,刚走两步,就恰如其分地卷到了脚底下。潘小园“啊”

的一声长叫,就看到地板旋转着朝自己扑过来,耳中骨碌骨碌的声音不绝,一个完美的倒栽葱,直接落到了楼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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