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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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隐隐的胀痛,腰部的位置也酸疼不已,腿还有些发软打颤,双膝留下的青紫短时间怕也恢复不了。
床单上那抹暗红色极为显眼,刺得丁谣双颊泛红。
昨晚热情如火的少年已不见踪迹。
丁谣趿拉着拖鞋,去洗手间整理自己。
镜中昳丽的容颜更加娇媚可人,拨开衣领,入眼都是红到发紫的咬痕,从脖子到锁骨到……
气的要死,她一再强调轻点轻点,这样她还怎么出去见人!
始作俑者久不出现,丁谣翻出化妆包,拿粉底液一层又一层的盖,怎么都掩饰不了偷尝的痕迹。
“阿谣,你起了,怎么不多睡会儿?”
走神时,楚旭廷露出半颗脑袋来。
他在楼下煮粥,小火温在锅里中途来看她。
丁谣气呼呼的指着脖子,“我还要出门的!”
楚旭廷笑的春风得意:“那就不出去,反正我还没吃饱,可以加餐吗?”
丁谣:“……”
他初尝蜜桃,轻易沉溺欢好,乐此不疲又孜孜不倦,富有极强的探索精神,就连吃个早饭,都能粥洒落一地,人滚到沙发上去。
不行了不行了,再这样下去,她会纵欲过度而亡。
丁谣觉得自己成了误闯雷音寺的书生,被男狐妖摄魂失魄,吸取精气,日渐消瘦。
无奈,她跟孙娆然吐槽。
【请告诉我,你以前是怎么夜御小狼,金枪不倒的?!】
那边回【强身健体,很有必要。】
意思怪她自己体力菜鸡?
不应该谴责小狼贪食吗?
照这样下去,两个她都不够吃的!
孙娆然盯着手机好笑,看丁谣的模样,大概也能猜出,她是个品尝中滋味就妥的人,大概欲求是不强烈的,不过看楚旭廷完全不是啊。
【你一定要好好锻炼,姐姐的腰,是杀人的刀,你这把刀可别折在弟弟金枪下了。】
这又是什么奇怪的发言。
丁谣翻了个白眼,懒得理她。
不工作的时候,日常生活大概就是这样了。
楚旭廷若是在校念书还好点,如果恰巧周末都在家,基本没有丁谣下地走路的机会。
时间长了,他还是恬不知耻的教她如何配合回应。
时间再长点,丁谣就开始把多余的空隙留给发展事业。
自她正式出道,热度一直不减。
也有嘴酸的圈内人喷她小网红转道,但无人诟病她的演唱实力。
丁谣也不贪心,专注于歌唱事业,并没有跨界做演员的打算,即便好几次有影视剧组抛出橄榄枝,她依然坚守初心。
档期确实不挤时,也会做一两期综艺节目的飞行嘉宾,反响都不错。
事业不算红红火火,但也顺风顺水。
转机出现在一次特别的时机上。
丁谣原创的歌曲登上了格莱美风云榜,并提名受邀参加颁奖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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