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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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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了顿,又道:“当初真是打听了又再打听,才定下的她们,结果……算了,我懒得计较这些,但每月该给我们老两口儿的便是少了一个子儿,我都要跟他们计较到底!”

季善见路氏什么都明白,那自然沈九林也明白,便不再纠结此事了。

横竖姚氏宋氏当娘的都不怕教歪自己的孩子了,她还能说什么,她能做的也就是孩子们叫她‘四婶’便应着,孩子们主动找上门要吃的便给他们,无论如何不迁怒他们,仅此而已。

只盼将来孩子们不会被误了吧!

又修养了几日后,沈恒身体终于恢复得差不多了。

便择了日子一早起来,与季善一道收拾好后,辞了沈九林与路氏,赶往了镇上去。

初冬的天儿,早上已经挂了霜,一张口便是满嘴的白气了。

季善刚出门便禁不住打了个寒战,这才农历十月的天儿,怎么就这么冷了,回头真进了寒冬腊月,她岂不得冷死了?哎,真想念她的空调和地暖啊……

沈恒见状,忙关切道:“季姑娘,是不是很冷,要不要回去加件衣裳?”

想到她根本就没有冬衣,又忍不住一阵愧疚,季姑娘跟了他,还真是有够委屈的。

季善回过神来,笑道:“是有点冷,不过还好,能忍住,且我本来还有些困的,这下倒是全然清醒了。我们走吧,走一会儿就暖和了。”

她倒是想加衣裳呢,拿什么加啊,挣银子真是迫在眉睫!

沈恒见季善说完,已大步先往前走了,抿了抿唇,只得也跟了上去。

好在两人走了一会儿,才出了村口,身上便已真暖和了不少,季善的脸也变得红扑扑的起来,沈恒方心下稍松。

镇上离沈家村并不远,两人不过只用了一刻钟多点儿的时间,便已到了。

居然比季善想象的要大出不少,规模几乎能比上她曾经去过的好些所谓“古镇”

了,只不过以往那些古镇都名不副实,这个却是货真价实。

等进了街道,看到两旁的大小店铺,再看到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后,季善一直悬着的心更是立时落了一半回去,只要人多就好,人一多了,无论做什么的市场也就大了,要挣银子自然也容易多了。

她不由感慨道:“没想到镇上人还挺多的。”

沈恒见她满脸的新鲜,笑道:“镇上每逢三六九就逢集,今儿正好是逢集,所以人多些,平常可没这么多人。季姑娘要到处逛一逛吗?我们先去拜见过了夫子,我再带了你到处逛逛,看有没有什么想买的,好吗?”

季善纵这会儿满脑子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搞钱,也知道一时急不来,尤其是在沈恒的正事面前,遂笑道:“我们当然先去拜见夫子啊,逛街什么时候不能逛?快走吧,再耽误下去,鸡指不定就要死了。”

既是来拜见夫子,当然不能空手而来,季善便在问过沈九林和路氏后,给沈恒的夫子准备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公鸡,这会儿正提在沈恒手里。

难得的是,他一路提着一只大公鸡,竟然也无损那份干净清澈的书卷气,惹得路人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妇儿们频频侧目,也真是有够得天独厚,——可见老天爷还是公平的,已经给了沈恒令人瞩目的外表,若再让他事业也一帆风顺,得气死多少人啊?

沈恒也怕鸡死了,给夫子家送死鸡算怎么一回事,闻言便不再多说,引着季善便径自去了自己的夫子家。

师母

沈恒的夫子姓孟,住在镇子东面一所三进的宅子里,前面两进院子是学堂和离家远的学生们的居所,后面一进则用于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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