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白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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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沈拾野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不是!”
他极速地否认:“她和你,明明不像!”
孟冬宁的哭声堵在唇角:“什么?”
“你以为我不知道么?调派郡县的几年,孟家不是没有机会回来。”
沈拾野高大的身影在这一阵显得褴褛:“孟家经商的财产惊人,只是因为我重掌兵权,坐稳了党派之位,你们才回来的。”
“你——”
“我都知道,”
沈拾野极速地说:“但没关系,我还是会娶你,因为少年承诺,我以为我也是不甘心的。”
这话不可谓不伤人。
孟冬宁颤着身体,被扶住才站稳:“所以呢?”
“可本王竟然为了你,与她闹成那样,我骗自己,骗所有人,说她不爱我。”
“怎么会呢,她明明陪着我走了当初王府没落那么长的路,受尽痛苦,我却负了她。”
他每说一句,孟冬宁的脸色就差一分。
“我还说她的王妃之位,是你不稀罕跟她抢。”
沈拾野笑了一声,比哭还难看。
“我将她气成那样,她还去静安寺为我祈福,她想要亲口告诉我她怀了身孕,我却总是晚归。”
“连外人都知道为她着急,我——”
“够了!”
孟冬宁仓促地打断他:“王爷既然知道,就该明白,她即便活着也不会回来了!”
我在她脸上看见被嫉妒和怨恨占满。
“本王,”
沈拾野闭了闭眼,他关上门,将孟冬宁关在门外:“会将她找回来的。”
又过了三日。
六月傍晚的火烧云铺满了天幕,司珏从府外匆匆回来,手上捧着件物什。
他敲开门,眉头紧锁。
沈拾野望向那托盘,整个人被击中一般僵硬着。
托盘上是一截白骨,白骨上,戴着一只失了颜色的金镯子。
都城姑娘们都爱玉,只有我手上,有一只锻造反复的金镯子,是娘亲送我的出嫁礼。
“。。。。在一个狼窝中,旁边溪流水量极大,附近的河滩上找到车驾的残骸,随行的人,都不见了。”
沈拾野想走过来,但他晃了一下,摔在地上,带倒司珏手上的东西。
那根白骨落地的瞬间,沈拾野动作更快,抢抱进怀里,不嫌晦气和脏污,宛若珍宝。
“王爷——”
“出去。”
我呼出一口气,目睹自己的残骸,这种感受不是太好。
但又觉得解脱,整个魂魄似乎还剩一口气,陷入昏沉里。
再醒过来时,是被门砸破的声音吵醒。
光涌进来,小猫被吓得喵了一声。
进来的是沈拾野的副将沐闻舟,他一身帅甲,在看清屋里的景象时,奇异地愣住了。
我循着光看过去,惊讶无比——
我看见了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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