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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舔狗的我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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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我和你们有钱人拼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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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大降温过后,京城彻底进入了冬天。

窗外的寒风在喧嚣着,路上仍旧车水马龙,但行人匆匆。

降最后一颗扣子订上时,这件旗袍也完工了。

路月回看了一眼阴沉沉的天气,被物化博物馆拒绝合作的心情此刻更加不美妙了。

她叹口气,伸手拢了拢耳边的头,给顾客打了个电话。

“秦太太,您的旗袍已经做好了,有空可以到店取一下。”

电话那头的太太连声答应,说自己还在国外旅游,让自己的女儿来拿一下。

“好的秦太太。”

挂断电话后,路月回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日历,她伸手搜了搜疲惫的肩膀和脖子,打算这段时间都休息一下。

不多时,院子里的木门被人推开,路月回拿着早已打包好的旗袍挂着笑容迎了上去,却不想看见了熟悉的人。

对方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路月回,诧异了一瞬。

秦珑月有些不可思议道:“你就是我妈说的那位很厉害的旗袍小师傅?”

听到这个称呼,路月回感觉自己满头黑线。

“嗯,验收一下吧。”

路月回把旗袍递了过去,秦珑月接过后打量了一圈店铺,看着穿在假人模特上的那件成衣眼神一亮。

“不用了,我妈说你手艺好,我相信你。那件旗袍是你自己做的吗?”

看着模特身上的长袖真丝鸡油黄旗袍,秦珑月喜欢极了,这上面还用了大量金线在裙摆勾勒出了和藤蔓缠绕在一起的落叶,十分适合这个季节。

店里就挂了一件成衣,路月回眼皮也不抬道:“不卖。”

秦珑月一下便嘟起了嘴,跺了跺脚娇气道:“挂出来不就是卖的吗?你都能挂我为什么不能买。”

总不可能因为我们两个是情敌,所以心眼就这么小吧?

秦珑月在心里问道。

路月回瞟了她一眼:“上面的金线都是金丝,盘扣和裙摆的珍珠一共十二颗,也是用的光泽与品质最好的南洋金珠。这套旗袍工期比较久,全手工的,价格一般人买不起。”

听到这话秦珑月就不乐意了,她好歹也是个小富婆,一件旗袍能有多少钱?再贵又能贵到哪儿去?

她瘪瘪嘴道:“你不说我怎么知道我买不买得起?我像没钱的人吗?”

不是她吹,她的爸爸是大学教授,而妈妈曾经也是宁城富甲一方的大小姐。

举家搬到京城后,虽然比不上路月回他们这些本地的京城土著,但每个月的花销也不捉襟见肘。

“十六万六千六百六。”

“多少?!”

秦珑月几乎是破音的问道,双眼瞪的大大的。

“十六万六千六百六啊,这些南洋金珠全是无暇极强光极正圆的,盘扣上那颗是最小的也是14mm。”

珍珠越大,光泽越强,越无暇,形状越接近正圆,价格就越贵。

而南洋金珠产自南太平洋,品相好的南洋金珠本来就很珍贵,更别提这十颗几乎是极品,耗费了大量时间路月回才收集到的。

这惊人的价格给秦珑月砸得晕头转向。

她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万恶的资产阶级,真他喵的有钱,真他喵的奢侈啊。

路月回瞥了一眼正在神游天外的秦珑月,疑惑道:“买吗?买的话给你抹个零头。”

“零头,抹六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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