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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太凶猛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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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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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让亲们等这么久不好意思啦,更新来喽。明天的更新在早上9点,零个9分,取个吉利的数字。

这么晚更,也不知道有没有人,亲们如果你们看了,一定不要忘记留言啊,么么!

另外,谢谢小伙伴们的地雷,亲一个!

璟玥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10-0921:59:30

最爱言小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10-1008:50:59

☆、第37章不作不死

黄莺昏昏沉沉回到院子,进了卧房,倒在床上,仍旧还迷糊着呢。

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一步的?她不是要躲着小变态吗,怎么变成还要给他绣荷包了?

鬼才绣!

真是头疼,黄莺觉得,她一定是欠了沈璋的,不然怎么都两辈子了还纠缠不休。

前一世还好说,是她自己主动上前的,被人纠缠上也是活该,谁让她识人不清呢!

可是这辈子,黄莺真是冤死了,不说是处处躲着他,也是时时小心谨慎不扯上关系。为什么还能让他注意?

黄莺呜咽着在床上打滚,越想越头疼,越想越心塞。

其实细想起来,沈璋的举动也好理解。前世他一头扎到黄莺这,着了迷入了魔,对其他女子不屑一顾。

可是今生,黄莺没来招惹他,他心上没有这样一个人。就像是所有平常少年一般,会情窦初开,会喜欢,会羞涩,会别扭。

前几日,她已经分析过了,沈璋确确实实是对她动了心。

如今,黄莺需要弄明白的是,他到底动心到了哪一步?

要知道,少年爱恋,最是纯净美好,也最是脆弱,随时可能夭折。

黄莺反复地回想沈璋的神态动作,再结合穿越前看得小说电视剧,得出结论:

如今,沈璋正处于半动心的状态。

也就是说,稍微对她有了好感。

还好,还好,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黄莺放心地拍拍胸口,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改变自己在沈璋心中印象,让他厌恶自己!

怎么才能让一个刚动心的少年厌恶心上之人呢?

黄莺想起自己初中时,暗恋一个俊俏的少年。每天偷看人家,结果仅仅因为他说话声音不好听,所有的旖旎心思就瞬间消散。

又想到自己上大学,在军训的时候喜欢班上的一个同学。但是后来发现那人人品不佳,寝室里所有人都讨厌他,她也就歇了心思。

黄莺从中总结经验,年少时的暗恋不过是看到对方身上的美好,而心生向往,说白了就是看脸。

可一旦发现对方根本不是自己心里想象的样子,或者更糟,喜欢的感觉就会瞬间消散。更有甚者,会因爱生厌,厌烦对方。

黄莺认为,趁着现在沈璋的喜欢还很清浅,让他意识到她根本不是他喜欢的样子,很快就能转移注意。

简单点来说,就是往自己身上泼脏水!

可关键要怎么泼呢?

黄莺陷入了沉思,面貌变丑?这个可操作性太差了,她总不能毁容吧!

咦?她一拍手,有了!

黄莺决定从今往后,就随身带头大蒜,见沈璋之前就吃两口,熏不死他!

然后是言行举止,她记得前世沈璋最讨厌举止粗鲁不雅,对他动手动脚之人。虽说今世,他这个毛病有所改进,但是细心观察,仍旧能发现他对人的靠近有抵触。

最后出绝招!

黄莺决定向清智师太讨一个生疹子的方子,她就不信自己满脸红疹,沈璋还能喜欢得下去。

——

沈璋回去的时候,心情十分之飞扬,走路都带风,恨不得都飘回去。

一回到书房就激情满满,开始有时间处理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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