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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是大城市,学校教育也好,而且丁奕聪明,教个小学生总是没问题的。
再者家里有个孩子,这两人的生活质量简直差得不行,光带孩子,就感觉老了不知道多少岁。
哪里像丁奕,当时都是爷爷奶奶带的,也没个孩子生病烧半夜送医院,一折腾一晚上不能睡的。
这么一想,才现,对丁奕他们真的没有花什么精力在上面。
有了小儿子之后,对大儿子的那份亏欠倒是姗姗来迟了。
丁奕和周临商量了一下,最后接手了他那个弟弟。
周时家小孩在他们这里奇妙也就待个三五年,不是常住,但是他弟,估计就得要养到大学毕业了。
周临对此没有什么意见,孩子都生出来了,总是丁奕他弟,总不能真不管吧?
而且丁奕赚的钱也养得起,他爸妈也给钱,又不花他的钱,反正一个也是照顾,两个也是照顾。
话是这么说,想也想得美,但是当两个孩子一到家里,周临就要疯了。
这哪是两个小孩啊,这完全就是两个移动的高分贝音响,而且还是需要你互动的那种。
两个孩子和周临的相处倒是没问题,都挺喜欢他的,周临说什么也听,就是吵。
周临的生活安静惯了,这一下是真不习惯了。
比起和丁奕在一起那会儿还不习惯。
本来他和丁奕还商量过要不要领养一个孩子,现在完全把这个念头给打消了。
这俩个就够忙活了。
唯一庆幸的是,一个孩子已经上学了,回家之后还要做作业。
另一个小的马上也要上幼儿园了,到时候关起来也就好了。
嗯,上学真好。
开学万岁!
作者有话要说:
小短文,完结啦~
下一篇都耽《疯x疯》欢迎点个收藏呀!
文案:
林希是公认的好脾气,温柔学霸,是明追暗恋者无数的初恋男神,就连风吹过他的身边都会轻柔三分的人。
谁都觉得这位在将来会是在下午三点,喝着咖啡,谈着股票行情,动则几百上千万投资的精英才俊。
然而,大二一开学林希就转去了法医系。
准备一辈子和尸体打交道。
林希活了一辈子,只有两件遗憾的事,一是理想,二是应淮。
重生回来,他直接转了专业,改了未来事业的走向。
而应淮,意外成了他的室友。
应淮,娱乐圈人,最闪亮的一条疯狗,黑料可以绕地球三圈,唱着最动听的歌,打着最凶狠的架,白眼一翻,谁也不爱。
谁知,他就对自己的室友一见钟情了。
某天,应淮趁着酒劲,将室友堵在小巷子里:“小子,大爷看上你了,谈个恋爱?”
林希看着他不说话,直到应淮快要失望时。
林希一把扣住他的脖子,狠狠亲了上去:“壁咚不配强吻,你是不是不行?”
青春年少干柴烈火攻x老房子着火重生受
甜甜甜!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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