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节 喧闹的城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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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一个四肢残缺的人,在得到新的肢体后会是什么一副景象?
答:先不说高不高兴,感不感动,至少会摔得很惨。
特蕾莎深刻体会到了复健时期病人的惨痛,摔得不轻,不过至少现在解决了。
怎么解决的?把最下面的蜘蛛腿紧贴住双腿,再拿蜘蛛丝一圈圈的缠住,这样就是让蜘蛛腿在走路了。双腿行走什么的,还是再过些日子吧。
被爱丽丝拉出教堂后,感受到阳光,特蕾莎的精神都好了一些,身后的蜘蛛腿也不经意间活动起来。
这一瞬间,特蕾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不得了的问题。
自己身后的蜘蛛腿还有几条在外面乱动来着。
“等下,爱丽丝,我的……”
“好啦好啦,我们出吧!”
对于爱丽丝来说,隐藏什么的,那是不可能在大脑里存在的东西。
至少现在是这样。
唯一的问题就是,这座城市可能会不安宁了。
———
在结束人生思考后,于雁飞先一步回到城里,他还有工作要做。
“队长,这个棉花糖挺好吃的,你要不要来点?”
那就是喂队里的团宠吃棉花糖。
松布城著名美食街里,于雁飞带着队里的人来这里吃午饭,然后林源一眼就相中了一家小吃店门口堪比卡车轮胎大的棉花糖。
作为这家店的招牌,价格自然是不低的,足足要自己手头一半的钱。
正当于雁飞犹豫该不该买的时候,辛露自告奋勇,说让她来买单。
至于结果,相信自然是人尽皆知的。
辛露坐在餐桌上,摸了摸口袋里一干二净的钱包,手里的血酿突然就没了味道,菜也吃不下了。
“我早就提醒过你,什么时候都要慎重考虑,不要想着逞英雄。”
不然就会和我一个下场——于雁飞没把这句话说出口,一个是顾及自己面子,另外就是回忆起哪天晚上自己的窘境,打心底里不想说。
今天休息的时候,于雁飞觉得自己有必要掌握全城每一家卖棉花糖的店铺情报了。
想再多也没用,反正钱也花了,于雁飞还是想把饭先吃了,正准备开动时,自己的警用通讯器响了。
为什么!
于雁飞感觉自己心底莫名冒出一股无名火,有些粗暴的接起通讯器。
“怎么了?”
“雁飞,美食街有人持刀劫持人质,似乎是在索要金钱。”
“我知道了,我就在美食街,马上到。”
挂断通话,于雁飞付完钱后要了杯柠檬水,慢慢靠近目标地点。
没多远的地方,一名男人拿着一把水果刀,抵住一位水果摊老板的喉咙,仿佛随时会刺下去一样。
“大爷,这个月我实在没钱还了,能不能再缓几天?”
“少啰嗦,本金加利息,已经过万了,再不还钱,是不是要把你家房子卖了才还?”
“又是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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