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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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楼的时候,温凝还在安抚自己,宽容,大度,莫要计较。哪知一抬头,便见到脂粉飘香,浪声笑语里,垂眸执杯的一个人。
裴宥。
哈。
她善良宽容慈悲大度,不计前嫌绞尽脑汁还下了血本救他的亲人,他倒好,状元中了,世子爷的身份要恢复了,志得意满坐在这里喝花酒?
那人马上拱手道:“公子客气!”
王宥吩咐完,抬头看了眼“宜春苑”
三个字,又回头看了眼跟着他的三个人:“你们便在这里等着罢。”
抬步进去。
呃……
王勤生也只得跟上。
不巧的是,温凝此时,也在宜春苑。
她晌午便过来了,奈何一直没等到她想见的人。眼看天色渐沉,那人再不出现,温庭春就要下值归家。
若现她又偷跑出来……
温凝有些坐不住了,好在屋内总算响起那道她期待已久的声音:“小楼一夜听春雨。”
温凝几乎想也不想便答道:“深巷宜春买杏花。”
回头,果然是那个清瘦少年。
只是现下还是嘉和十四年,少年小了几岁,更显纤细,五官也还未完全张开,比上辈子初见略显稚嫩。
少年显然并不觉得自己稚嫩,扫了一眼温凝便满眼兴味地扬眉:“小姑娘,你如何知道此处?”
“宜公子,这不合规矩罢?”
温凝沉着得很。
她一个闺阁女子,确实不该知道这地方。但谁让裴宥神通广大呢,后院养个妾都大有来头,当年那美妾恨毒了她,巴不得她能赶紧走,有次就向她透露了这个仿佛在话本子中才有的神秘地界。
朝堂与江湖,本是互不涉足,互不干扰的两个世界,可有一样万能的东西,能将两者连接。
——银子。
这种地方,不问来路,不问去处,只要给够银子,自会有人替你办事。
上辈子温凝出逃雁门关,便是找这宜公子帮忙,她和菱兰的一身易容术就花了她五百两银子,沿途的打点,又花了她五百两。
此刻温凝揣着怀里的银票,心疼得紧。
但她思来想去,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地方了。身处庙堂之地,却不涉庙堂之事,江湖人只守江湖规矩,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绝不探究她为什么,也绝对不会泄露雇主的身份。
那宜公子不再多问,直接道:“姑娘所为何事?”
温凝正色:“我要送三人离开京城。”
“时间,地点,姓名。”
“明日,状元郎的府邸,王福,其夫人,及一位仆人王勤生。明日子时或有一场大火,若有,送他们离开,一年之内不得返京,若无,订金便当送你们的。”
“五千两。”
温凝一口老血:“五……五千两?”
这宜公子怕不是有什么独门绝技,知道她身上揣的就是五千两?
不可。
她之前便想好了,上次与温祁说想和他一起做生意,并非诓他,毕竟她不能守着这点银子过活,只有做生意才能让钱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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