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用鲜血和生命来诅咒(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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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我?为什么突然送给我?”
我不解。
“因为我觉得你和她有点像,聪明活泼,有些固执,有些敏感。”
我仔细的看了看画像里的女子,的确是眉眼之中有几分神情和我相像。
陶十五也算是有情人?
我扬起嘴角,说:“你既然心里有她,为什么还要和陶茉,和明珠混在一起?”
“我可以不解释吗?”
啧。
男人啊。
他忽然明媚的冲我一笑,说:“你以后会明白的。”
他忽然伸手拥抱了我,让我吓得一哆嗦,差点以为他下一步就要啃我脖子。
他松开了我,说:“你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吗?”
“怎么死的?”
我瞪大眼睛。
“为了诅咒我,她自尽而死。”
“自尽?”
“她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诅咒我不老不死,变成一个吃人肉的怪物。这种诅咒叫做血誓。唯独她的后人用鲜血才能解开这个诅咒。”
所以,就需要陆北辰出马了。
我低下头,陶十五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叹息:“几百年了,真是够了。”
茅山派的石室里,这里当初是囚禁我和陶茉的地方,现在用过来解咒。
我站在令狐思思和云风轻身旁,看着陆北辰用刀划破了自己的手臂。
纵然是小小的一个伤口,流出来的血也很吓人。
而这个时候,一直盘腿打坐的陶十五忽然疯一样,跳起来向陆北辰冲了过去。
“糟了,他疯了!”
云风轻在我身旁说着。
我脑子里轰一片,满是陶十五吃人的模样,我扑了过去,令狐思思和云风轻也扑了过去,在混乱中,我的手臂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划伤了,血,滴滴答答的落了下来。
我终于抓住了陆北辰,抖抖的抱住了他的腰。
不行,他遇到危险,不行!
而陶十五的身上都是血,不知道是我的,是陆北辰的,还是他自己的。
他的眼睛忽然明亮起来,说:“谢谢你们,我终于解脱了。”
忽然,就像是一片从高空掉落的玻璃一样,他的身体一下消散,成了一堆粉末。
我目瞪口呆看着他原来站着的地方。
粉末。
云风轻伸手开了石室的门,一阵风来,那粉末也被吹散了。
令狐思思赶紧从自己的衣服上撕下布条给我止血。
而我,脑子里乱哄哄的,不是说,可以给他解除咒语的吗?
可是他,为什么消失了?
不是说,他被下咒之后就会不老不死的吗?怎么会魂飞魄散了?
一旁的陆北辰摁住了我的脑袋,让我靠在他的肩膀上,说:“其实,根本就没有解除咒语的方法。”
“啊?”
走在前面的云风轻回头,道:“是的,没有解除咒语的方法,当年,是用生命和鲜血诅咒的,唯一解除咒语的方法,就是让茅山圣使后人的鲜血,让他灰飞烟灭。”
怪不得,我刚才看到陶十五的脸色那么古怪,怪不得陶十五说的话像是临终遗言。
几百年了,他厌倦了。
我犹豫了半天,说:“其实,他一再对付我和北辰,就是要为了自我了断,是吧?”
只有这个理由了。
“大概是的。”
令狐思思叹口气,说“大概当年那个女人真的是被伤到体无完肤,才会下这么阴毒的诅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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