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杀鞑子赢家堡(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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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突突……”
ak-47独有的枪声,响彻在大明,好似在朝世界宣布自己的到来。
“啊,不……”
“快跑!
仅仅片刻的功夫。
剩下的十余个骑兵,还没来得及求饶,便接连惨叫的被打成了筛子,摔落马下!
落马后,还未死去的骑兵哀嚎不断,不断的哀求、呼救。
赢季则面色不变,始终冷静沉着的端着ak,看到还在地上扑通和惨叫的骑兵,便走过去‘砰、砰’的补上两枪。
让对方彻底解脱!
那冷酷无情的样子,哪里有一个现代人初次杀人的模样?
在踏上明末土地上的那一刻开始,赢季便有了双手沾血的觉悟。
这个乱世,若想不被人杀,就得先学会杀人!
尽管如此,但是此刻,看着面前不断飞溅的血花,和接连倒下的骑兵,赢季还是觉得心跳有些不受控制的加,但赢季却强忍着这种第一次杀人的不适感,不断切换弹夹,扣动着扳机。
直到将所有还活着的骑兵补完枪,保证再无活口之后。
赢季强忍着恶心,将所有人身上都搜刮一遍,直到确认没落下任何有价值之物后,这才满意的回到马车。
“忘掉刚刚的事,继续赶路吧。”
赢季将摸尸得到的一点碎银扔给车夫,如是说道。
车夫如同被吓傻了一般,呆滞的看着赢季,双手下意识的接过了碎银后,才回过神来。
‘咕噜’一声。
车夫咽了口唾沫,震惊的看着赢季。
满脸的不敢置信。
竟然独自一人,片刻的功夫,就将那几十个鞑子骑兵都给杀光了!?
这哪是人啊,这是神仙吧!
要知道,随着建奴日渐势大,现如今就算是宁远城里的边军精锐大多时候都龟缩不出,畏建奴如虎。
换作以往,几十个鞑子骑兵,可是要至少二百多个官兵才能抗衡的啊!
就这,还不一定能全都留下。
因为边军很穷,所以有多少骑兵,大多都是步卒。
而步卒又天生被骑兵克制。
所以想要留下精锐的鞑子骑兵,至少也得将近十倍以上的步卒才行。
就这,还得要有一定数量的弓箭手,不然很大概率会被冲散绞杀!
可是赢季呢?竟然一个人就办到了!
车夫满是崇拜的看着赢季。
“公子您,莫非是神仙下凡?那可是好几十个鞑子骑兵啊!”
“就算是一队百人的官兵,也得被冲散杀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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