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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莱开了酒,拿酒瓶碰了碰石碑。
“没你的份啊,你只能看着我喝。”
桂花酒香甜醇厚,他们都喜欢酒,也喜欢花,思莱扬起脸看一望无际的蓝天,突然觉得这也是种团圆。
“在墓园里赏月也太吓人了,我可不会陪你到晚上。”
思莱默了几秒,开始缓慢地说。
“今天我能在这里是因为,我在威尼斯遇见了一个人。”
“他叫周南俞,也叫周南。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我很喜欢他。他假期结束,我就跟着他回来了。”
“原来我只想跟他在一起三十天,九月底就回去,我还有一节课没上完呢……但是怎么办,现在我不想走了。”
“我是不是太贪心了?”
思莱垂下眼睛,雏菊娇嫩的花瓣朝他摆动着花瓣,不知道是在摇头还是在点头。
“他真的很好,什么都好。虽然他的家事也比较复杂,但是能教出他这样的人的父母,我觉得不会差到哪里去的……他值得拥有很多爱,也已经拥有了很多爱,他只是没有觉。”
“我恰好在他最矛盾最寂寞的时候出现了。那个词怎么说的来着,乘虚而入?”
“他会一直需要我吗?”
声音消散在风里,没有回答,他无法得到回答。
思莱抿了口酒,鼻腔里都是桂花的香味。
“还有八天。我不敢问,也不知道怎么问。基本上我说什么他都会说好,如果我说不想分手,他应该会答应,但如果我说分手,他也会说‘好’吗?
“我不知道……我只是,看不见未来。”
“即使我爱他,我也依然不相信永远。”
思莱笑了笑,无奈道,“我可不想搞成你这样。”
“nete要结婚了,终于,她居然拖到现在才嫁人。她把你留在她那儿的画丢给我了,是不是代表她已经彻底忘记你这个人了?”
“啧,是早就忘了吧。”
“所以我觉得……三十天和六十天,九十天,一年两年,没有区别。如果最后还是要因为奇奇怪怪的原因分开,或者消磨到感情变质相看两厌,是不是现在按照约定结束比较好?”
“——‘在最好的时候分开,才能让他记住我一辈子’。”
思莱默念着这句话。他跟远在米兰的挚友们说过,跟Lexi说过,跟酒馆里的客人说过,但他之前凭空拟定的结论,没有现在谈及时心里万分之一的沉重:
我爱他在镜头前的完美,也爱他在我面前展露的缺失。
我要在他对我的爱将满未满的时候离开。
我要他永远忘不了我。
“但是——现在我又不这么想了。”
“如果我离开,他还是忘了我比较好。”
没有变质的感情封存起来,在琥珀里成为永恒。
无论是爱还是痛,他一个人记住就够了。
周南俞值得更好的……更完整的爱情,而不是他这样的胆小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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