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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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清晨,经过一夜的奋战关于霸道公子易初良和小白花叶白玉的话本彻底完结。
秉持着只有悲剧才能被广大群众记住的原则,话本的结局男主易初良武功散尽成痴儿,女主叶白玉则在等待中年华老去。
真是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啊!
叶蓁蓁的院子只有奶娘一个人,没有其他的丫鬟小厮,所以大部分情况下,很多的事情必须她亲自动手,比如此时。
简单梳洗之后,叶蓁蓁就拿着自己那件被刘西风扯掉袖子的衣服去找婶婶。
正巧叶白玉也在,穿着一件粉蓝色的罗裙,黑色的长发如瀑地披散在肩上,端庄优雅,仙气逼人。
王彩凤正和自己闺女商量着哪家的公子更加优秀,却不料叶蓁蓁求见。
想着这个丫头突然找自己干什么,王彩凤掩下面上的不耐,露出慈爱的笑容,“蓁蓁来了啊,荣姑,还不赶紧给蓁蓁端些吃食来!”
叶蓁蓁也不客气,专捡碟子里贵的吃。
耐心地吃完点心之后,叶蓁蓁用袖子胡乱抹抹嘴,一脸悲伤地拿出了自己被扯坏掉的衣服,“婶婶,蓁蓁好苦啊,昨日蓁蓁的衣服被野狗咬坏了,整个袖子都没了。”
王彩凤恍然大悟,这小妮子是来讨新衣服的。
王彩凤不禁露出了为难的神色,“蓁蓁啊,你叔叔俸禄就那么点,你看就连我和你白玉妹妹都是省吃俭用的,库房里也没有你能穿的衣服。”
叶蓁蓁扫了一眼房中,青鸾牡丹象牙桌上放着的是鎏金百合香炉,地上立着的紫檀蜀绣百花屏风,再瞧瞧眼前这母女头上戴的身上穿的。
这若叫做省吃俭用,那她岂不是乞丐了?
眼底一闪而过的讥讽,叶蓁蓁抬头笑着:“婶婶,我听下人们说镇上有一家成衣店的,价格十分便宜,蓁蓁每月都有月例,还有点剩余,婶婶你看我能不能去那个店里面选一件秋衣?”
闻言,王彩凤点点头,“那好,蓁蓁去的时候小心一点。”
叶蓁蓁走后,叶白玉叹了一口气,“娘你实在是不应该让她去的,若是她在那种下人们买衣服的成衣店被人看见,岂不是会说我们苛待她?”
王彩凤笑了笑,“白玉,你放心,娘现在就让荣姑散播消息,说叶蓁蓁和野狗打闹被撕烂衣服,到时候大家只会嘲笑那丫头,谁能说半句我们不对?”
叶蓁蓁离开了叶家后就去成衣店买了套土里土气的男装,贴上了鬓角和假胡须,俨然是一副放在人群中也不会觉得半分出奇的大叔模样。
今天逢五是大集,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叶蓁蓁坐在一个显眼的地方,摊开了巨幅画卷支在摊子上。
只见画卷正是易初良和叶白玉的模样的两个人在一片桃林中相拥而坐,脸上带着猩红的血迹,仿佛单单看着一幅画就能读出一卷荡气回肠缠绵悱恻的旷世爱情。
上面还飘逸地写一个宣传语:“霸道公子宠娇妻,良玉夫妇将情归何处?”
在画报的最后还有一行朱砂加粗的梅花体小字:“仅此一本,买即孤本!一两银子起拍!”
来来往往不少人驻足观看,渐渐地围成了许多人旁观,里面有男有女,不过大部分却是年轻人。
其中有一个女孩看到了书价后,当场就惊呼出声,“一两银子买一个话本?你怎么不去抢钱啊!”
叶蓁蓁摇摇头,做出一副无奈的样子,开口忽悠道:
“非也,在下是因为继续钱财周转不灵才出此下策,不然以这本书的情节只要肯花时间印刷,一定会成为畅销经典。”
久而久之,围观的人很多,可是喊价的人却没有一个。
叶蓁蓁索性就拿起了话本,开始了说书。
从二人青梅竹马讲到了因为年轻气盛而意乱情迷即将要发生些羞人事情的时候,只见叶蓁蓁合上了书,慢悠悠开口,“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说着就要收拾摊子走人,心中默默数了一声,三、二、一。
便听到后边有人叫住她,声音充满磁性,仿佛是夏日山涧流水撞击沿路石头的声音,让人听了极为舒服,“这位先生,我出十两买下你的书!”
十两!
叶蓁蓁眼睛闪过一丝幽幽的绿光,像是饥饿的狼看到了诱人的猎物一样。
“成交!”
叶蓁蓁生怕对方反悔,急不可待地回道。
结果她一回头,就看到了一个美得不像话的红衣少年。
之前,她总觉得叶白玉和易初良虽然性子讨厌一些,但是皮囊是数一数二的。
不过,见到眼前这个少年之后,叶蓁蓁才明白何为倾国倾城貌。
用她写话本的文笔描述应该是:“那狭长的眉眼即使没有笑意也浮动着明媚的光彩,那棱角分明的俊脸即使没有脂粉修饰也润泽着吹弹可破的肌肤。”
周围的人此时表情也和叶蓁蓁是一样的,嘴巴微张,眼中带着惊艳。
如果说这个男人是天仙下凡,他们也是相信的。
少年似乎习惯了被人这么欣赏,留下了十两银子就把叶蓁蓁的书从她手里抽走。
“差爷,就是那个家伙在这里诬陷诽谤我家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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