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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第一国师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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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伏诛(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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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嘉岂会不明白,江平这是给他定罪卢青的机会,替夕阳里这些百姓报仇,只不过这么多人看着,知县大人也不能太偏向他,不能说得太明白而已。

《大明律》共分3o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十恶、八议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46o条。

于嘉只是运用得不好,并非背不出来。

若以卢青的罪行,一句一句对比,他这一次带着女真野人杀大明百姓,同时触犯了“十恶”

里的两项罪名。

所谓十恶之罪,无赦,乃极重罪也。假设,国家遇逢大事,皇帝大赦天下,可这十类人,也不会出现在赦免名单之中。

十恶之罪,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为谋叛,四为恶逆,五为不道,六为大不敬,七为不孝,八为不睦,九为不义,十为内乱。

于嘉看着江平和陈登,躬身作揖:“大人,学生认为,卢青之罪有二,其一,身为汉人,却投降女真山匪,杀华夏子民,谓谋背国从伪,此为谋叛之罪!其二,三名孩童惨死,皆源于卢青,灭绝人道,此为不道之罪!”

嗯嗯!

江平点了点头,柔声说:“你解得很对,他十恶之罪占其二,不道与谋叛!但这道表判还没回答完,接着说,该处以何种刑罚。”

明代承袭唐律,分主刑和闰刑。

主刑分五刑二十等,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即所谓正刑。

而在《大明律·刑律》中,还有一些刑罚,因不入五刑,称“非刑之正”

,即闰刑,其中包括刑罚的类型,有斩、绞、迁徙、充军、枷号、刺字、论赎、凌迟、剥皮等等……

十恶之罪,是要处以极刑的,从犯处以腰斩,而主犯,则是要受到剥皮或者凌迟之类的刑罚。

这还不算完,十恶也分轻重,视情节严重,还有诛九族、夷三族之类。

江平满意地点了点头,小声说:“说得非常好,就是要处以极刑!但你说得不全面,他的妻、女要贬为娼,子要流为奴!”

于嘉表情凝重,点了点头。

刚才,他并没有提卢青的娘子和儿女,因为他觉得,一人犯罪连累家人的法律不可取,或许,卢青娘子知晓一二,可他的儿女不满十岁,是无辜的。

知县大人补充就补充,没有补充,那他便不提。

江平指着远处的卢青,交代道:“大郎,他好歹担任过里长,怎么说也要照顾。本县格外开恩,给他个选择的机会。你过去问问他,凌迟还是剥皮,二选其一!”

选择?

围观的人群,不由得渗出了一身冷汗。

看江平平时为人谦和,喜怒不形于色,动起真格来这么狠啊!判了极刑,还要让人家二选一,杀人还要诛心!

与电视剧里演的不同,犯人在处以极刑之前,必须用布塞着嘴,或者在嘴里放一个石球,为的就是防止前期工作中他咬舌自尽,受不到应有的痛苦。

…。

所以,犯人是说不出来话的。

证据确凿,也由不得这卢青不承认。

文吏写好卷宗,写好口供之后,衙役拿上前,在五花大绑的卢青手指上抹上朱砂,摁在了卷宗之上。

如此大案,涉及山匪又涉及外敌,口供、卷宗要一式三份,一份送与府城交知府大人过目,一份交于永平北三府都尉大人过目,最后一份,在迁安县衙备案,留存期限为五十年。

“遵命,大人!”

于嘉作揖后,转身向不远处的囚车走去。

那卢青见于嘉向他走来,剧烈地挣扎着,眼神似一把尖刀看着他,仿佛在已经成了瓮中之鳖的一刻,还想把于嘉撕个粉碎才甘心。

于嘉盯着那恐怖的眼神,朗声说:“卢青,你这是罪有应得,大人说给你个机会,剥皮还是凌迟,你自己选!”

这两项,有什么好选的?

都是求死无门,求生不得,遭受极大的痛苦才会死去,哪一项也不好哪去。

卢青嘴被塞着,呜呜地叫着,他此时的眼神恐怖至极,唯独死刑犯绝望的一刻才会出现,任何人都是模仿不出来的。

“刚才大人问我该怎么处理,我并非不知你妻儿要连坐,我不说,已经是对你的恩德了。你还想害了你的父母吗?”

嗯?

听到父母,卢青这才冷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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