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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頁(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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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安心說,小孩子才做選擇呢,大人肯定是都要啊。但尚未開口,晏陵便冷了臉,寒聲道:「魔尊是執意想與我徒兒們為難了?」

見心尖兒上的病美人當真動了怒,魔尊便又溫聲哄他,哄了幾句,就冷聲讓逆子滾出去。

林安只好放下茶杯,灰溜溜地出了大殿,正巧梳洗之刑已畢,侍衛領入殿回稟,與林安擦肩而過之時,還略頷。

林安遠遠就瞧見人影幢幢間,一副刑架上,趴著的血淋淋的肉塊,就只剩半拉了,滿地都是血沫。竟不禁一陣噁心,再也忍不住,腳下一軟,整個人倒了下去。

幸好侍衛統領手疾眼快,一把將他接住了,還衝著殿裡高聲道:「魔尊,小殿下思郁過重,暈了過去!」

林安:感謝你,我的修真界嘴替!

要不然他都不知道該怎麼解釋,自己被生生嚇軟腿的事。

「沒用的東西!帶下去罷。」

侍衛領得令,非常地將林安整個扛在了肩頭,大步流星就往外走。

林安本來沒暈的,一路顛簸,倒也真暈過去了。

魔尊為何如此厭惡自己唯一的兒子,這事說來話長。

魔尊名為滄溟,本體是金龍,通身金甲,絢爛無比。而他的原配夫人,則是被譽為赤地千里的火鳳,名喚荼靡。

按理說,高顏值的父母,生不出醜孩子來,但魔尊之子就是個例外。

魔尊之子破殼時,魔尊的老臉都綠了。

不僅長得醜,還龍角短短,身形纖細,連尾巴上的龍鱗都稀疏細小,沒有半點龍的威儀,與其說像龍,不如說像蛟,甚至是像一條大黑蟒。

魔尊和原配是少年夫妻,年少時的戀情在整個魔史上,也可以稱得上是赫赫有名,轟轟烈烈。

據說,魔尊年少時,為了求娶鳳凰,使勁了渾身解數,為博美人一笑,不眠不休在南海鮫群中廝殺三天三夜,只為收集鮫人魚尾上,最絢爛的鱗片,為鳳凰親手縫製錦袍。

鳳凰美貌,讓魔尊的父親,以及兄弟手足都垂涎不已。

魔尊為了得到鳳凰,而與老魔尊反目成仇,父子相殘,兄弟鬩牆,後來內憂外患,還四處征戰。

也算是歷盡千難萬險,好不容易才和心心念念的鳳凰喜結連理。初時也是琴瑟和鳴,舉案齊眉。

但兩人都是火爆脾氣,性格倔強執拗,一吵架就互不相讓,更時常提劍互砍,不肯率先向對方服軟,漸漸就由愛生厭。

偏偏魔尊生性風流,在外也是各種沾花惹草,一直等孩子降世,才稍作收斂,但因為孩子丑,始終不甚喜歡,又聽旁人閒言碎語,說金龍和鳳凰結合,萬萬生不出蛟來,更莫說是黑蛟。

可不就巧了?

魔尊的二弟本體是條玄色應龍,同鳳凰也是舊相識,原本他倆才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是魔尊當年巧取豪奪了,兩頭欺騙,棒打鴛鴦。

甚至還將二弟囚|禁起來,以他的性命為要挾,這才迎娶了鳳凰。

魔尊本就多疑,越想越氣,自己竟然被戴了綠|帽子,白給別人養兒子!

當即就封鎖消息,一氣之下就將二弟處以極刑,還將龍筋抽了出來,扒了龍鱗,製成小衣,打算送給小雜|種。

如此還不解氣,帶兵親自屠戮了鳳凰一族,甚至連荼靡的親人都沒放過,命人挖了個大坑,直接埋了。

後來東窗事發,荼靡急火攻心,提劍就去找魔尊算帳,彼時魔尊正在溫柔鄉里泡著,嘴對嘴餵一個鮫人舞姬吃葡萄。荼靡自然更怒,當即就同魔尊打了起來。

可他本來就不是魔尊的對手,又因為大傷元氣,被魔尊出手打傷,夫妻情分因此徹底破裂。

魔尊直接連大人帶孩子,一起囚|禁在了暗無天日的地牢里,任憑他們母子自生自滅。

整整三年。

後來荼靡鬱鬱而終,那時,年幼的小殿下還什麼都不知道,獨自和母親的遺體,待在地牢里,餓得哇哇哭,直往母親懷裡躲。

再後來——

又過了大約半年,魔尊才發現人死了。等他前往地牢時,只看見小小的黑蛟,卷著一副骸骨,蜷縮在角落裡睡覺。

原文裡說,孩子那么小,還沒學會辟穀,沒有母親的靈力飼養,決計活不了。

所以,他是靠食他母親的血肉,才硬生生撐了半年。

魔尊因此更厭惡他了,恨不得他立馬死掉。

5清冷師尊就是最高危的職業

◎安安驚恐,安安拒絕,安安瘋狂搖頭!◎

可原文裡又說,鳳凰是清白的。

林安當初看到這裡時,氣得半死,恨不得哐哐給魔尊幾拳,太渣太賤也太壞了。

而且,他平生最恨別人沒長嘴了。

偏偏荼靡那隻鳳凰心高氣傲,明明也聽見了那些閒言碎語,就是不肯出言解釋,認定清者自清,濁者自濁,若真心信他,本無需解釋,若是不信,解釋再多,也是白費口舌。

賭一個魔尊對他是真心實意。

可渣男的心,就像是海上的龍捲風,那是不講道理的。

荼靡從最開始就賭輸了。

不僅搭上了昔日情郎的命,連自己的母族都未能倖免於難,在他死後,也未能沉冤昭雪。

魔尊不僅渣,還心狠手辣,冷血無情,在荼靡死後,也沒有按照魔後的規格,讓他下葬,只隨意將人塞到了一個側妃的陵墓里,之後還張羅著納了幾個美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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