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有关和死对头谈恋爱的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1章(第2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没有敌人把守,唯一可算守卫的,是山丘上一条落单的鬣狗。它的状态差极了,脑袋受到了污染,滴着灰棕色的血液,瘸着前腿,可怜巴巴的垂涎着蒙莎。

景霖踏着缤纷的落叶,朝山丘走去,丢了块骨头砸鬣狗,目光追着鬣狗叼走骨头逃窜的身影,朝更高处观望,进而收回,虚虚吹了口气。

宿念跳到树干前,半蹲在蒙莎跟前,先喂给她几口水,再解开捆住她的麻绳,问:“你的父母呢?”

“在前面。已经死了,”

蒙莎看了眼宿念,转向盯着死了的两个网中人,褐色的大眼冒出火一样的恨意,把泪水都烧干了。

景霖走过来,问蒙莎:“他们为什么不杀你?”

蒙莎揉着发青的手臂说:“那群暴徒,要我待在这里,看着我的父母死亡。他们知道我会报仇,他们不怕,他们疯了,喜欢敌人——我这样的,由他们亲手缔造的敌人。他们以为自己是造人的女娲。”

景霖丢给她一块面包:“看来你有梦想了——当他们的阎王爷。”

蒙莎的小手攥紧面包,泄愤的捏成了好几块,说:“不,我想当自己的孟婆,我想忘记一切。”

“那是因为你现在什么都干不成,只能选择遗忘。小弱鸡。”

景霖绝对有点军国主义思想,倡导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他也毫不在意对一个小女孩嘲讽和错误引导。

“你说对了!但我不是小弱鸡,我叫蒙莎。”

蒙莎恶狠狠的啃着面包,像是一只小斗牛,瞪视着景霖。

“该走了,帅哥美女,车上再聊。”

宿念翻了个白眼说,他才懒得操心蒙莎的教育问题和批判景霖的思想。

蒙莎一把火烧了她的父母,随着他俩走向一辆宿念偷来的卡普车。

景霖认路开车,坐在驾驶位,副驾驶位放着一把猎枪;宿念和蒙莎坐在后座。

发动机的嗡嗡声中,宿念瞟向晃着小腿的蒙莎,问:“你愿意跟我走吗?或者跟他走?诺瓦和星河,你想选哪个?”

蒙莎抓着破布连衣裙,倔强地说:“别因为我是孩子,就对我偏心,把我和其他垃圾星人一样对待,在一个稳定点的地段放下我就行了。”

宿念问:“你有什么打算?”

蒙莎的头往下低了低,像是说给自己听:“我想去草原。我的父母原先有一家自己的农场,我想养小马驹,养小羊。”

草原啊。

宿念放空大脑,想到他上中学时,看过的一张草原的照片,天是蓝的,草是绿的,风能透过画面吹到他。他很喜欢,把那张照片印下来,做成了书签。

他喜欢了草原,他觉得很大,很空,很神秘,人会很没存在感,景色会很美。

景霖戴上遮光的哈雷镜,又开始他的“反动”

言论,扭头说:“这个愿望对一个小女孩来说,未免有些太老成了。”

蒙莎愤怒的昂起头,说:“我想做什么,不关你的事。”

景霖轻慢的笑,龇着白牙说:“我想说什么,也不关你的事。”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