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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说剑(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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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作“缦”

。胡,大。短后之衣后幅短的上衣,武人所着,便于跳跃。[17]语难竟以难事相夸说。[18]说(yuè)通“悦”

。[19]逆不顺。[2o]脱白刃脱利刃于剑服,即抽剑在手。[21]趋快走,是见君主与尊贵者的礼节。[22]焉原文无,今据《御览》三三四卷所引补。先先行介绍。[23]禁制禁服,禁暴制敌。[24]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谓假设十步内置一人,虽行千里,无有能留碍之者。表明剑术的高明,遇之者皆披靡。[25]示之以虚言其剑指东击西,出其不意。之指对手。以下三句同。[26]开之以利言造成有利的势态,以便趁虚而入。[27]后之以,先之以至比对方后剑,先刺击到对方。[28]休休息。就舍到馆舍去。设戏安排比赛剑术的场面,是决斗的文雅说法。[29]校(jiao)演习,比赛。[3o]奉剑捧剑。奉,通“捧”

。[31]敦对比。[32]御用,拿。杖同“仗”

,兵仗,剑、戟之总名。[33]燕溪地名,在燕国。石城塞外山名。[34]代原文为“岱”

。《水经注·淄水注》“至于燕锋、代锷、魏铗、齐铓,于今剑不殊。”

此当由《说剑》而来,今据以正之。因“齐岱”

多连称而误。锷为剑之左右两锋,应在两面。又以上所举其他皆国名,唯“岱”

为山名,殊不相类。“代”

,战国时国名,地在今河北蔚县一带,东与齐相连,故曰“齐代为锷”

。[35]晋卫为脊“卫”

原文为“魏”

,下文言“韩魏”

,则此“魏”

字为“卫”

字之误。赵在北而卫在南,故云。脊指剑背。[36]镡(tan)剑环。或称为剑口、剑珥。[37]夹通“铗”

,剑把。[38]四封四面疆界。“封”

原误为“时”

。然而上下文皆就地理言之,不涉及天时,下文中另有论及四时的文字,今正。四夷和四封都在边界,故言“包以四夷,裹以四封”

。[39]带连。常山恒山,汉人避文帝讳而改。[4o]制支配。五行联系下文看,此处非指金、木、水、火、土。据马王堆出土帛书《五行篇》,应为“仁、义、礼、智、圣”

。[41]论判断衡量。刑德刑法与恩德。[42]开开导。[43]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春夏时持之不用,秋冬时用之。古人以春夏时农事正忙,故不用兵,不行刑。秋冬之时始兵、行刑。[44]直朝前刺去。[45]案同“按”

。[46]决通“抉”

。《说文》“抉,挑也。”

[47]绝砍断。纪悬挂大地的绳索。[48]匡匡正。[49]芒然同“茫然”

。[5o]法效法。三光指日、月、星。[51]中和调和。四乡指四方。[52]窃私下里。薄鄙薄。[53]宰人上食,王三环之膳官上菜时,文王多次回头看,示意快些上菜,显示了对庄子的器重与态度之热情。宰人,宫廷膳官。[54]毕奏说完。[55]服毙自杀而死。

赏析

本文所表现的庄子敢于冒“身刑而死”

以求赵国百姓之平安的形象,与庄周远官避世、视卿相如牺牛腐鼠之思想相去悬殊。可证本文所写非庄周。又写其本着儒服,太子悝劝其着剑服以见王,文中“诸侯之剑”

一节以知、勇等作为最高的道德规范,可证此文非庄周一派所作。按当时历史与庄辛的经历,只能是由楚暂居于赵国的庄辛。此前庄辛因谏楚襄王未果而离楚之赵,在赵国停留十月,期间受赵太子悝之请,说赵惠文王。当时赵惠文王(前298—前266)正热衷于观击剑,本文应是在庄辛劝谏赵惠文王的辞令基础上写成的(参《庄辛——屈原之后楚国杰出的散文作家》,见《屈原与他的时代》)。其开头与结尾当是传抄中所补,关于《说剑》作者是否为庄周或庄周一派,北宋以来一直有人怀疑。孙鑛说本篇“事与辞俱非庄派,只是战国时策士游谈,正与《弋说》及《幸臣论》相似”

(宣颖《南华经解》引),《弋说》即《史记·楚世家》所载的“楚人以弋说楚襄王”

,《幸臣论》即庄辛《谏楚襄王》。孙氏将其三者合而观之,甚有见地。今人罗根泽以之为“纵横家托之庄子而造出来的故事”

(《诸子考索》)。钱穆则明确提出其作者为庄辛(《先秦诸子系年》),可谓独具只眼。

本文结构上同样是由一小段叙述文字交代原委,引出人物成客主之辩的框架,主体部分论“天子”

“诸侯”

“庶人”

三剑成骈联铺排的形式,而又在内容上、思想上成递进之势,主体部分文字也极尽夸张之能事。《文心雕龙·诠赋》云“述客主以引,极声貌以穷文。斯盖别诗之原始,命赋之厥初也。”

又本篇末尾点出全文之旨,与开头相照应(姑视开头一小段后人所加为“序”

),也即《诠赋》所说“既履端于倡序,亦归余于总乱。序以建言,引情本;乱以理篇,写送文势”

。文中以中原各国及燕齐之地势以喻剑,表现了一种统一天下的政治眼光,以开阔赵惠文王的心胸,激励他的政治抱负,是很有深意的。行文气魄宏大,比喻也很贴切。燕溪石城在最北,故喻为锋;齐代稍南,左右并列,故喻为两刃;赵卫南北相接,而地处正中,故喻为剑脊;周宋又南,左右相距稍远,故喻为剑珥;韩魏在周宋之间,南北纵列,故喻为剑柄。论治国之道却避开治国言辞,据赵惠文王之所好以治剑为喻,而且语言整饬,很富有文学性。以下论诸侯之剑、庶人之剑与论天子之剑文字骈联并列。通过具体描写说明作为一国之君应有之选择,说理透彻,又有感染力。所以我们把本篇与庄辛的《谏楚襄王》也作为赋来看。实际上,它们与唐勒的《论义御》、宋玉的《风赋》《钓赋》极为接近,反映了赋体文学在其早期阶段与散文、小说等多种文体并生的状态。

本赋之所以可以作为小说来看,因为它并不像其他赋作那样是对讽谏辞令以及游说活动的客观反映。从其史料价值说,所写庄辛劝说赵惠文王之事,宏观上自然是真实的,但是其中的细节,却带有夸饰与想象的成分。文中把赵惠文王的好勇无谋、盲目浮躁以及强于外而脆于内的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这些内容恐怕不是当时所敢说出的,庄辛那段精彩绝伦的议论,也不一定是当时真实的记载。因此,本篇应是劝谏之后的追述之作。这就与小说的性质相合了。当然,赋中所蕴含的君明、臣贤、政通人和、国强民安的政治理想,既与庄辛的《谏楚襄王》相一致,也远远高于当时一般的纵横之士。从这一点来说,南宋褚伯秀所说“《说剑》一篇,辞雄旨伟,铿锵千载,岂浪鸣哉!”

(《南华真经义海纂微》)确非溢美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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