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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宋欧阳修戕竹记(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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戕竹记

作者【宋】欧阳修

洛最多竹,樊圃棋错。包箨榯笋之赢,岁尚十数万缗,坐安侯利,宁肯为渭川[1]下。然其治水庸,任土物,简历芟养,率须谨严。家必有小斋闲馆在亏蔽间,宾欲赏,辄腰舆以入,不问辟疆,恬无怪让也。以是名其俗,为好事。

壬申之秋,人吏率持镰斧,亡公私谁何,且戕且桴,不竭不止。守都出令有敢隐一毫为私,不与公上急病,服王官为慢,齿王民为悖。如是累日,地榛园秃,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由是知其民之急上。

噫!古者伐山林,纳材苇,惟是地物之美,必登王府,以经于用。不供谓之畔废,不时谓之暴殄。今土宇广斥,赋入委叠;上益笃俭,非有广居盛囿之侈。县官材用,顾不衍溢朽蠹,而一有非常,敛取无艺。意者营饰像庙过差乎!《书》不云“不作无益害有益[2]。”

又曰“君子节用而爱人[3]。”

天子有司所当朝夕谋虑,守官与道,不可以忽也。推类而广之,则竹事犹末。

注释

[1]渭川《史记·货殖列传》“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渭川千亩竹,……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

[2]不作无益害有益《尚书·旅獒》“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

[3]君子节用而爱人《论语·学而》“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赏析

这篇文章写的是一起戕害竹林之事。事情生在洛阳,时间在宋仁宗明道元年(1o32)。这一年八月宫中大火,烧毁了崇德、长春等八殿。为了修复宫殿,朝廷命各地供给修建材料。洛阳官吏得令后不问需要多少,迅即将所有竹林砍伐一空。作者时在洛阳任西京留守推官,记下了这件事,并就此表了自己的见解。

文章从题前落笔,先写洛竹之利,养竹之艰,竹林之美,主人之好客,言简意赅,生动而具体地展现了洛阳竹林既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又有极高的观赏价值。这就为“戕竹”

——一场灾难的到来,作了有力的铺垫和反衬。

第二节正面写“戕竹”

。先点出时间“壬申之秋”

,即明道元年秋天。接着就写大砍大伐。“人吏”

四句,句式由长而短,由散而整,用词斩截,音节急促,将“戕竹”

的来势之猛,行动之快,渲染得令人难以喘息。“人吏”

之所以有如此来头,原来是“守都”

(指河南府的主管官,即西京留守)有令。如此层层邀功,个个卖力,不几天,“樊圃棋错”

的竹林,便变成处处“地榛园秃”

。而百姓呢?却没有一丝吝惜之情流露于颜面。确实耐人寻味。再读下去,便深感百姓的可怜、可悲,因为他们不仅在物质上作了惨重而无益的牺牲,而且在感情上还遭到一番极大的欺骗和愚弄,则吏之可恨,自在言外。“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由是知其民之急上”

,实在是意味深长的一笔。

作者写过“戕竹”

之后,引古证今,加以议论,这就是文章的最后一节。先指出“伐山林,纳材苇”

的目的是“以经于用”

。在这个前提之下,地方“不供谓之畔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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