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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再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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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以后的每一天都是这样的朝霞。”

各样的活动,无休止的采访,让人厌倦的歌颂,李慕第一次希望自己可以是一个麻瓜。想到这,他有了一个想法。

李慕穿上了新买的麻瓜衣服———那是一件蓝色条纹的短袖衬衫和一条牛仔裤,还有一双新买的褐色皮鞋——这是金妮帮他选的。

她说和他的绿色眼睛很配。虽然金妮是个纯血统女巫,但是李慕不得不对他的眼光很钦佩——甚至比赫敏的眼光还好,,也许万事通小姐在穿着打扮上并不灵光。这套衣服,李慕觉得自己穿着确实很英俊。

今天李慕又穿上了这套衣服,他想去伦敦,到麻瓜的世界去过一天麻瓜的生活。他用猫头鹰给金妮写了一封信,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她,约她在破斧酒吧见面。

我双手颤抖着,反复读着李慕的来信

“hi赫敏

我周五晚上没有问题,只要你备好足够的啤酒和涂料!我想就算用麻瓜的方法,也就用几个小时就能粉刷完整个房间。奥,顺便说一声,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所以罗恩会来,希望一却ok。明天见

爱你的李慕”

罗恩会来,罗恩会来!我感到浑身颤抖,头昏目眩,不得不坐到身边的椅子上,两眼却死死的盯着手里的信,冀希望那些句子可以改变它们的含义一样。李慕怎了能用这样随意的口吻来告诉我这样的事情,“奥,顺便说一声…”

希望一切ok…”

不,这一点也不ok,他怎么能这样问我?为什么罗恩要来?在过去将近两年之后。

也许是李慕注意到他可能永远不会在一个房间,不,是同一个城市里,同时见到他的两个最好的朋友了。也许他认为在经过两年之后,我们可以稍微文明点的对待彼此。但李慕应该更加了解我们才对!

我不认为我能够承受再一次见到他。这太仓促,尽管事情已经过了两年!我认为我再也不能感觉到的那些情感像潮水一样涌现了出来。

罗恩要来,为什么,为什么他要来,为什么是现在?也许他认识了其他的女人。刹那间,我意识到这也许是最准确的答案!是的,他一定是认识了其他的女人,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在经过二十三个月后,他能来这里,帮李慕粉刷我的门厅。

他遇到了其他的女人,他彻底忘记了对我的感情。我的胃古怪的搅动着,我不知现在我是怎样的感觉!我不想让他遇到其他的女人。我知道我没有权利,但我不能承受勾勒出他幸福和其他女孩在一起的图画。即使在昨天我还认为我已经彻底遗忘了他,而现在我却意识到,我甚至还没有开始!

在我离开他之前的六周,我几乎是在哭泣中度过的!

那是怎样不堪回的六周,我们几乎每天24小时冲对方尖叫着!在那时,也许彼此知根知底的了解会变成一件最糟糕的事情,因为你可以记得对方做过的任何事情。

旧的伤口被重新揭开,向你血淋淋狞笑着!你现你说的事情恰恰是最伤害对方的事情,因为你了解他过去的一切,你准确的知道如何激怒对方。

你可以把你的话语转变成一把锋利的匕狠狠的刺向对方最敏感的部位!你现你会提及他做过的一些冒犯你的事情,而那些事情,也许是仅仅在他15岁时没有经过大脑对你的无意伤害!也许只是在一次聚会时醉酒后的无关痛痒的争论!

他说我认为我的工作比他还要重要,我说他应该支持我想要作的事情。他说我总是低估他,我说他没有事业心不是我的错!我说他总是对我疑神疑鬼,他说至少这表明他在意我们的感情。他提起了维克多。克鲁姆,那个在我15岁。

在我和他还没有在一起前吻过的一个男人。我提到了拉文德,是他在学校曾经约会过几个月的女孩,尽管那时我们也没有在一起,尽管我知道他根本不喜欢她!我们都说了很多伤害对方的话,一遍遍的重复着各种各样的争论。我们摔碎了各种各样的东西。

当我最终离开时,我只是厌倦了生的一切,厌倦了撕破喉咙的尖叫,厌倦了无休无至,不断重复的争论,厌倦了随时随地就可能的痛哭流泪,家里、办公室里、走在街道上,在任何地方,厌倦了他。我只是想离开这一切。

也许当我们彼此间有一段距离后,我们能看清生的一切。因为我知道他每次都会来追我,我们会解决一切的不愉快,重新再在一起。只是这次,他再也没有来!

时间一天天过去,之后是一星期一星期的过去,我搬到了一个新的城市,租了一个新的公寓,有了一个新的工作。我努力的工作,买了新家具,在公寓的墙上挂了新的图片,我只是做着这样的事情,因为除此之外,我还能作什么?在开始的几个星期里。

我感到放松和令人愉悦的宁静,再也没有任何的争论。我甚至不想再见他。我再也不用想那些扰人的争吵。oh,有时我会想到他,但我很快又想到某些他做过的事情或说过的话,那些使我恼火和难过的事情。但整个时间中,我是那样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他会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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