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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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你的脸色有些苍白。”
勋暮生用刀叉很优雅的吃着这种珍稀的沙拉,“今天工作太累,还是刚才开车太快?根据我目测你的车速,在拐进private道路的时候应该快要接近130英里每小时,如果你用这个速度在美国开车,是要上法庭的。”
(130milehour=203kmhour,这个速度,一旦被警察监测出来,无论在哪个国家,都要上法庭的。)
勋世奉转眼看着我,他的手指握了上来,“怎么了?”
我开玩笑,“最近用了一款新的美白产品,可能这种产品太好用了,让我的脸变得很白。”
勋世奉微微挑了一下眉。
“Simon张今天过生日,我们玩的有些太high了。”
我说了一个理由,然后,还加了一句,“不过我没有喝酒。”
“Alice,你一贯开车这么快吗?”
勋暮生问我,“像亡命徒。”
我看着他,而他的手则端起来那杯装着巴黎之花的香槟杯子,似乎有星光流转的光芒,被他抿了一小口。
餐桌上,此时无人说话。
Max大叔端上来第二道菜,是红酒香葱烤鸡,他亲自拿着刀子把菜分了三份,分别装在描绘着金线的白色盘子中,端到我们三个人的面前。
晚餐就是在很安静的气氛中完结,接下来,我们到客厅中,Max大叔准备了餐后酒,勋家兄弟开始用英语谈论生意经,而我就坐在他们旁边的沙发上,拿着Kindle,看廖安写好的剧本。
……大家都在工作,……吧……
最近勋暮生名下的企业扩张的有些厉害,他们以一种异常专业的眼光讨论了一下FinancialMa的大胆进取和相对保守一些的风格的差别。我发现他们虽然是亲兄弟,但是由于性格上的差别,使他们两个人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甚至对待使用金钱的方式都有一些细微的差别。
勋世奉的性格中拥有一种不计一切代价的赌徒的特质。
这种感觉异常微妙,并且非常非常的细微。
‘赌徒’是他本人性格构成中的最底端,如果没有异常深入的了解,似乎根本无法注意到这一点。
但是,与众不同的是,他与旁人那种不计后果的冒进不同,他的每一个抉择都是经过难以想象的缜密的深思熟虑,外人看这些,似乎只是个墙外笙歌,夜雨惊梦,说到底,不过就是井底之蛙。
而勋暮生,规避风险还有资本运作似乎是他的本能,这是刻在DNA里面的一种烙印。他甚至不用仔细思考,就本能进行了选择,我估计,这是他从娘胎里面带出来的。
如果说勋世奉是extremelywelltrained,那么勋暮生就是natural。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眼睛从手中的Kindle上面转移到他们身上。
我的耳朵不是摆设,他们说的那些话,很自然的就进入我的脑中。
……
“Alice,如果你是决策者,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会怎么办?”
勋暮生忽然问我,他甚至没有转变语言,依旧是英文,他还说我使用的RP英文,其实他也是。虽然他是美籍,可是他一出生就在瑞士,少年时代又就读于三一学院,美式发音在他的语言体系中发挥着微不足道的影响力。
我没有说话,眼神从他们身上又转移到我手中的Kindle上面,对他的问句充耳不闻。
“我知道你听懂我的问句,为什么不回答呢?”
他又问了一句。
“勋暮生。”
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面的直呼他的中文名字,并且是全称,连名带姓一起!我关闭手中的Kindle站起来,“你永远不知道什么叫做适可而止。”
他就这样看着我,他的脸色也很白,眼睛异常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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