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快穿反派他又娇又甜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九十四章 凤君别太作7(第1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琳萝是一国皇帝,不能在外面待很久,这次陪凤时到天奉山已经是例外了。

第二天他们就回皇宫了。

凤时一点不想回去,但还是得回去。

一转眼的时间,凤时已经在皇宫里呆了半年,乐清王要回来。

还有乐清王夫。

据说以前还是个皇帝。

凤时快按捺不住自己了。

他好想见识一下,北华国的皇帝到底是长了一副怎样倾国倾城的容貌,才让乐清王不顾人家是一国之主,要娶了人家。

关键之前人家还是有皇后的。

乐清王带着乐清王夫回京。

这消息在京城惊起了一阵一阵的水花。

乐清王所做的事在京城上流阶层并不是什么秘密,只要稍加打听,就能打听到。

有人龊之以鼻,不屑乐清王强娶豪夺的做法。

有人则是羡慕不已。

毕竟北华国君据说是个大美人。

总之,褒贬不论,乐清王回京这件事影响确实不小。

乐清王是皇室子弟,手里还有兵权。

单凭兵权,就值得让其他人敬畏的。

兵权代表了什么,实权,除非傻到和皇帝作对,或者被皇帝忌惮的。

底下的官员准备的很积极。

“请王爷自重。”

北城冷着脸,没有躲开乐清王伸过来的手,但拒绝的意思很明显。

这半年来他一直这样。

虽然答应了,可一个男尊国的皇帝,怎么可能会像女尊国的男子一样。

“我若不自重呢,你要如何?”

乐清王才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北城沉默。

如何?能如何,只能承受。

一开始他以为乐清王对自己只是一时兴趣。

可到后面他现根本不是。

乐清王不喜欢北城死气沉沉的样子。

她打过北城,可北城就像一块木头,被她打的皮开肉绽也只会咬牙坚持,不求饶,不服软。

“算了!”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