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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刻,肩头一重,一件深色的西装外套不知何时竟是罩在了她的身上。
西装的材质极好,即使淋了雨,也不过是外面沾了些水,里面却依旧是干燥温暖的,透着属于男人身上的体温。
“先生,您会感冒的。”
唐淳说着,刚想把那西装外套取下来,却又听傅皓月冷声开口:“穿好。”
“我不冷,还是您把外套穿上吧,万一着凉了,我……”
唐淳刚把西装卸下一个肩头,耳边便又想起了傅皓月的声音:“不是想听我的事?”
静了两秒,唐淳默默地将西装外套重披了回去,还顺带将手臂钻进了袖子,认真裹好。
……
第34章“别走。”
雨幕中,盛开的雏菊微垂,湿润的空气夹杂着花草的清香,而这座原是孤寂的亭子在朦胧的雨帘里,也多了那么两分诗意。
男人的西装有些大,穿在唐淳的身上就像是小孩套了件大人的衣服,显得格外娇小。
傅皓月看着站在自己身侧的女孩,那双猫眼直勾勾地看着自己,看起来乖巧地不像话。
他不明白,这丫头为何会对自己事情那么好奇。
一滴水从唐淳的额角滑落,傅皓月见此,目光沉了些许,随后从裤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正想要伸手替她擦拭的动作却是在半路一滞,又转而伸至唐淳眼前,出声道:“拿着擦下。”
唐淳看着傅皓月递过来的手帕,想要推辞的念头犹豫了片刻,还是伸手接了过来,心里却是在暗暗嘀咕道:这祖宗还真是一副老人家的做派,这年头居然还有人随身携带手帕,可真是老古董了。
傅皓月见她接下手帕,这才淡淡地收回视线,看着亭外的烟雨朦胧,一时间竟是不知道该如何向这丫头讲述自己的过去。
“傅家最早是朝廷官员出身,后来转行做起了商人,在清朝年间就有隶属于自己的商会。傅家的人大多都有一片碧血丹心,我爷爷与父亲便是如此。”
傅皓月缓缓开口,而唐淳的思绪似是也随着男人平淡的口吻不断飘远。
关于自己的那些过往,傅皓月本以为自己早就已经记不得了,但如今再次回想起来,那一幕幕的画面竟是也这般清晰。
“父亲在我幼时便同我舅舅一起在一场大火中去世了,从小是我母亲一直照料我至长大。”
傅皓月说得很简单,仿佛幼时丧父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件轻描淡写的事情。
事实上,这场所谓的大火,完全没傅皓月讲述的这般简单。
傅皓月的舅舅,也就是老夫人的弟弟在年轻时就是个极其聪明的人物,从小学习成绩优异,放在如今,舅舅的水平绝对是清华北大等顶尖学府的保送生,更不用说是在那般教育水平极其落后的年代。
后来,因为国内的科技水平与教育水平受限,傅皓月的舅舅便去了美国求学,当时也是被美国顶尖的大学所收录,一学便就是三年。
那时,通讯技术还不算太过达,傅皓月的舅舅只能隔段时间给家里写信。信中的他在字里行间里展露的都是对科学技术的敬佩,他说,等他学成归来,定是要回国大展一番宏图的。傅家的人都是如此,即使傅皓月的舅舅从本质上来说并非是傅家人,但也总是透着一股子的赤忱。
后来,三年时间一晃而过,随着回国之期逐渐临近,书信的频率却开始变得越来越少,小舅子每次说要回国,但却总是会被各种琐事所困扰,像是冥冥之中有人在阻止着他回到祖国。
一连拖了六个月,再次来信时,收到的却是他被美国警察所拘留的事情,拘留的理由很荒谬,想要出来就需要天价的保释金。
傅皓月的父母不傻,自是明白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对于国家来说,像舅舅这种人才无疑是一种宝贵的稀缺资源,放在任何地方都是如此,傅家不知道究竟是谁不想让他回来,但无论如何,那终究是傅家的人,任谁也不能阻止他回家的脚步。
再后来,傅皓月的父亲便身携巨款与律师一同去了美国,一去便又是一个月。
不过好在,两人兜兜转转终是又坐着飞机回了国。傅皓月的舅舅欣喜不已,在酒店的晚宴上与同座的人畅谈未来,他在国外努力刻苦学习了这么多知识,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报效祖国。
正是风华正茂,满腔热血正待挥洒,而在一片欢声笑语之中,一场大火烧毁了所有的梦。
大火燃了整整一个晚上,原先富丽堂皇的酒店成为一片废墟,而在废墟之下所掩埋的,还有整整四十八具尸骨,傅皓月的父亲与舅舅也在其中,没能幸免。
整整四十八条人命,上有年过八十正在酒店办寿宴的老头,也有出生不过才一岁同父母一齐前来吃饭的小孩。
大火的原因不明,纵使调查了整整一个多月也寻不出半点线索。那时还没有什么所谓的监控,既然没查出什么其余的起火原因,那便十有八九是他人纵火。
当时因为丈夫和亲弟一同葬身于火海,傅夫人悲痛欲绝,自那以后便总是病魔缠身,时不时便会卧病在床。
这其中的猫腻,其实傅家的人都心底清楚,小舅子在美国时回家频频受阻,好不容易回了国便恰好遇上大火丧失性命,若说其中没有任何关联,任谁都没办法简单地说服自己。
然而,那纵火之人可真当是狠心,整整四十八条人命,无一幸免,背后阴险狡诈之人想取傅家二人的性命,竟是还硬生生地拿四十多条人命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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