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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回家晚了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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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情感]《那一天》作者:七宝酥【完结】

  文案:

  那一天,成茁决定去死。

  ·非重生文缘更短篇

  内容标签:因缘邂逅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成茁┃配角:周瞬┃其它:

  一句话简介:成茁永远忘不了那一天

  立意:办法总比困难多

  第一章

  成茁永远忘不了那一天。

  她决定去死。

  投湖自杀。这是她在记本上例举比较了几种自杀方式得出的最终选择,也是最优选择,她刚大三,学校住宿生,她不想打扰任何人。

  她没有留下任何遗书,没有给亲人或朋友一点预警,人在真正绝望时是不出任何声息的,倘若一个人还在倾诉、呐喊,那就是他觉得自己还有救,奢望这世界仍对自己有所挽留。

  但她觉得自己没救了。

  成茁在念一所民办本科,一年学费要两万多,而她家境一般,单亲家庭,生活里仅一个微微跛腿的父亲,在一间小厂子当门卫,逢年过节的团圆饭,饭桌上只有他们两个人。

  成茁不想用上“相依为命”

这样的字眼,因为她跟父亲的感情并不好,高中后,她一直住校,假期回来有时一天都说不上一句话。她的名字是母亲起的,本意是希望她茁壮成长,但母爱的雨露和日光在她幼年时忽然远离,那是平凡的一天,也是崩塌的一天,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成茁个子很小,大一体测时,她悄悄穿了两双棉袜,仪器显示158,她在心里笑了一下。

  成茁无法否认自己的虚荣,甚至是虚伪,来省会念大学后,环境变得更加宽广,她意识到自己不再置身那个闭环一般,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镇和小县城,周边生态如密林,让人眼花缭乱。

  室友里面有两个本地人,交谈都默契地使用方言,好像那是一张标签,写着同类的暗号,另一个女生则来自苏州,父亲开帕拉梅拉,她忽然开始庆幸,她爸爸是个瘸子,行动不便,不会哪天突然心血来潮来到学校,那样她会觉得很丢人。

  成茁的观察力,适应力和模仿力都很强,初中时,她为了跟年级里“最厉害”

的那波人打成一片,迅学会了抽烟,连夹烟揿烟的姿态都完美复刻,但进入高中后,班里的乖乖女更受欢迎,成茁又光戒断所有恶习,不然她现在可能连大专都上不了。

  现在的她,是班长,可以井然有序地安排工作,跟班级许多人打成一片,在寝室地位也很高,不可或缺。几年的人际交往让她不断进阶,从讨好型人格逐渐演变为领袖型,三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认为她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什么都对,是另一位更高级更博学的“大小姐”

,环绕着她,几乎对她形成一种依赖。

  但成茁知道这些都是假的。

  她很累,一天比一天累,不堪重负。

  所以她想逃,并选择了最让她自责的方式。不留只言片语也是因为,她为此感到羞耻,但她无能为力,无法改变,高垒已经筑起,慢慢倾斜下来,她感觉每一天的自己都被挤压,逐渐扁平,或者是,随时会爆裂。

  她其实一点都不“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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