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步步莲华清歌一片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6页(第1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是的。确实不甘心。

  她有一张极美的脸,皓齿朱唇、星眼晕眉、香腮莹腻,整个人便似粉妆玉琢,明艳照人。身子虽还略因了年岁关系,没有成熟女郎那般妖娆绽放,却是肌骨莹润,肤白如玉,假以时日,必成尤物。他已品识过她在自己身下神女承欢的消魂模样,绝不愿这世上再有第二双男人的眼见到。

  这还是其次,最最重要的是,他在与她成婚后这半个月的jiao锋中,除了那两次凭借男人天生的优势体力压倒她的体验,其余的时刻,还没真正占到过真正的上风,反而被她一次次搅得失了水准、威风大堕。就这样结束&he11ip;&he11ip;他下半辈子就算拥遍天下绝色,心里头的那个堵也永远无法得以疏通。

  霍世钧经过一番天人争斗,最后终于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她已经是他的女人了。不听话,有异心,那就晾着,晾在王府这座四四方方的大宅里。就算她有再多的爱慕者,他也不信她敢摒弃生养了她的薛家父母,背叛自己做出私通的丑事。等她哪天终于想通了,低头了,他或许会再考虑给她一个妥当的安排。否则,她就等着无依无靠地孤独终老。

  霍世钧知道这样的决定很冷血。但他原本就是这样的人。她是要肯放低姿态,他觉得自己对她或许还有那么点兴。但也仅此而已,不足以让他为了她而做出任何改变。

  ~~

  霍云臣见到特意赶来的冯清,听了他的回报,一愣,终于还是点了下头,转身入了禁军司霍世钧办公的南轩房里。

  其实这地方,从前一年到头,也不大能看得到他的身影。只是最近这段时间,他才停驻得频繁了些,甚至时常留宿。

  霍云臣一进去,就看见他坐在桌案之后,手上捏着支杆,目光端凝,还保持着刚才见到过的姿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略微犹豫了下,到他近前,俯身低声说了几句。

  霍世钧眉头一皱,啪一声丢下手上杆,道:&1dquo;我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duduma、陌上、didadico、s要改名投雷。

  咳咳,越来越狗血了&he11ip;&he11ip;再重申一句,这真的就是个邪魅王爷文&he11ip;望天&he11ip;&he11ip;

  ☆、第31章

  夜幕降临,飞仙楼就如洛京城里一朵叫人yù罢不能的罂粟,在夜色中再次糜丽盛放。

  飞仙楼最清幽的惜里,白天出去过一趟的楚惜之现在早沐浴熏香,换了身装束。

  她知道那个男人的所有喜好。所以投其所好。用了最淡雅的熏香,把长梳得如丝缎般柔软,松松地绾在后脑,脸庞不擦任何脂粉,身上那件胭脂色绡绣net睡海棠的轻罗霓裳并不bao露,但却恰到好处地裹住她丰盈的胸脯、柔软的腰肢和圆润的俏臀。

  他已经大半年没来自己这里了。一开始是去了西北公gan,他拒绝她想要跟去的请求。终于等到他回来了,她却又听到他大婚的消息。

  他一直就是个无qíng的人,她知道这一点。哪怕从前他们最亲密的时候,她在他那双眼睛里看到的,也永远是yù多于爱。有时候,她告诉自己,就这样认命。但更多的时候,她却觉得极不甘心――因为她爱他,从第一眼见到的时候,她就爱上了。

  她知道他过些天又要去兴庆府,并且不会带他的世子妃去。在数次送信没有应答之后,她决定最后一搏。为了知道那个薛姓世子妃的行踪,她甚至在离王府最近的民巷里重金租下了一个院落,就是为了能堵她。皇天不负有心人,今天一早终于得知她上了马车出门,所以一直在巷子口的轿里等。

  女人天生就爱比美。何况是在拥有同一个男人的女人之间。终于见到那个世子妃的时候,楚惜之有一阵的微微的失落。

  她对自己容貌一向自负,但也不得不承认,那位世子妃比自己更胜一筹。但很快,她就放下了心。与这位世子妃的对视虽然短暂,但楚惜之一眼就看了出来。她神色淡然,但眉宇之间,隐隐带了一种孤傲和清高。

  孤傲、清高,对于旁人眼中的美人来说,是一种赞。但对于拥有这个美人的男人来说,则未必了。她孤傲、她清高,这就表示她不懂、或者不愿去讨男人的欢心。而霍世钧,他绝对不会喜欢这样的女人,哪怕她美得赛过蓬莱仙女――尽管她一直费尽心力地去讨好,结果也未必如愿,但至少,这位世子妃在霍世钧感qíng的天平上,绝不会比自己要重。

  这样就好,至少,她觉得心里会舒服许多。

  她装扮完毕,安静地坐在那张古琴前,默默等了许久,等得她终于心浮气躁再次绝望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

  那是他的脚步声,沉重,矫健。一入耳,她就辨了出来。

  她睁大了眼,双手按在琴案上,望着那扇樱糙色楠木五彩琉璃屏风侧的门,等着那个男人进来,两颊已经染上了红晕。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