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杀妻血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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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大孝子啊!”
“……”
一时之间,堂外吵嚷了起来。
风向一致倒向残忍杀妻的龙树生。
听在耳里,包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个好端端的人,就这么被残忍杀害,却还有人叫好。
这特么什么世道啊?
更奇葩是,衙役,县丞,刑书,甚至是公孙策,神色都很平静,仿佛就像是听到了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包拯反而成了一个另类。
实在是太诡异了。
包拯用力吸了口凉气,侧身看向范文谦:“范大人认为此案该如何处置?”
范文谦也没想到包拯会询问自己,只到是对他律法条例,以及断案能力的考验,郑重道:
“大人,大宋律法明文规定,妻子因辱骂公婆而为丈夫所杀,理当杖责一百以示惩戒。”
这几个字说出来的时候,范文谦神情极为庄重,根本不像是在开玩笑。
显然,他内心深处就不觉得这是什么大罪,只是一桩再寻常不过的事情而已。
“什么?杖……杖责一百……以示…惩戒?”
包拯脑海里默默地重复着这些字眼,三观直接碎了一地。
把人杀了,仅仅只是杖责一百?
这是哪门子的律法?
包拯不愿意相信,目光看向下处:“公孙先生,你有何高见?”
本来想直接问公孙策有没有这回事,不过考虑到自己是县太爷,乃进士出身。
若连律法都不知道,肯定会被笑掉大牙。
公孙策饱读诗书,而且亦师亦友,他的话自然是最可信的。
只见公孙策拱了拱手:“大人,此案清晰明了,龙树生也供认不讳,理应杖责一百,以示惩戒!”
噗……
瞧着公孙策不咸不淡的样子,包拯差点没吐血。
意思很清楚了,妻子忤逆公婆为丈夫所杀,杀人者杖责一百。
这就是大宋的律法!
让包拯更加大跌眼镜的是,包括公孙策、展昭在内所有人那漠不关心,若无其事的神态。
丈夫杀妻,在他们眼里似是寻常可见,稀松平常的事情……
公孙策接着道:“大人,学生以为,还是先派人取来死者尸,验明正身,查明详情之后再行判决!大人……?”
包拯良久才平复心绪,点点头,而后拍下惊堂木:“龙树生,你妻子的尸现在何处?”
“回大老爷,在草民家里放着。”
“张龙赵虎,你二人带几名衙役,前往小龙村将死者尸取来!此外,务必将龙树生的左邻右舍请来公证。”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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