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凌迟处死这个县太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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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包拯拍响惊堂木,喝道:“吴万全,事到如今,你还不肯认罪么?”
地面已经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
因失血过多,吴万全面色煞白,已经奄奄一息,躺在地,嘴角嗫嚅着想说什么,却是说不出来。
包拯命衙役将他搀扶起来,吴万全依然说不出话。
展昭大步走过去,蹭蹭两下,点了他的穴道,封住血脉,吴万全方才缓过气来,从嗓子里憋出几个字:“我……我认罪!”
包拯从案牍拿起两张罪状,道:“本县这里还有两张罪证,乃是龚大福和苗三儿亲眼见吴府残害百姓的罪证。你且看来。”
展昭结果罪证,拿与吴万全看了。
包拯道:“这两桩案件,你可招认?”
吴万全有气无力地道:“小人招认!求包大人饶命啊!”
已经失去了两条胳臂,若是抵赖,接下来就是失去两条腿了。
他当然怕死,可现在对吴万全来说,展昭的残忍,远比死可怕得多。
他所谓的“饶命”
,不是真的饶命,而是求给他一个痛快。
吴万全现在很绝望,他的靠山终究是没有来。
他也明白了,高旭是不会来的了,自己何等身份,府尹大人怎么可能会放在心呢?
当下。
只听包拯道:
“你此时求饶,不觉为时已晚了么?”
“你身为地方乡绅,仗着祖宗的庇荫,享受人间富贵,理应积德行善,报国家,下报黎民百姓。”
“你当知道,你所拥有的财富,是朝廷赋予,更是定远县百姓的赋予,百姓才是你的衣食父母。”
“你不但不思感恩,反而贪心不足,巧取豪夺,残害无辜。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简直泯灭天良,泯灭人性!”
“因为你的为富不仁,以致定远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你的罪孽百死难赎!”
“定远百姓人人皆欲食你之肉,啖你之血!”
“为彰天理公道,本县判你凌迟之刑!所有家产抄没充公,还之于百姓。”
“张龙赵虎、王朝马汉,将吴万全凌迟处死,当堂行刑!”
话音落定,公堂内外无不震惊。
公堂判铡刀之刑,已是前所未见,公堂凌迟,更是亘古未有。
因谁都知道,凌迟处死,便是一刀一刀割下人犯身的肉,直到气绝为止。
凌迟处死之人,无不适十恶不赦,抑或犯作乱之辈。
大宋朝以仁治国,便是开国以来,也鲜有被凌迟之人。
百姓虽痛恨吴万全,可包拯能将他法办,百姓便以心满意足,歌功颂德了。
万料不到,包大人却要将吴万全凌迟处死……
如此判决,未免也有些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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