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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大力水手(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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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辰光被捕的第十八天,周颂回到学校念书。其实他很不愿回学校,但是他已经落下了多天的功课,母亲执意让司机把他送到学校,司机盯着他进入教室才离开。

迟辰光是连环杀手的消息早已满城皆知,在聿城掀起滔天巨浪,而他的身份也有了改变,从一个富家少爷变成杀人犯的孽种。同学们对他的孤立和排挤是他预料之中的,他本就性格孤僻,独来独往,如此一来,四周更是荒草不生。学校里的人都避他如蛇虫鼠蚁,只有一个人是这群人中的特例,那就是他的同班同学方磊。

入学第一天,周颂就对方磊印象深刻,因为方磊的身材比同龄人健壮许多,比高年级的孩子还高出一头,总是坐在最后一排,身边的位置也总是空着。因为他太过调皮,上课总说话,所以老师没有给他安排同桌。方磊似乎从小就是‘与众不同’的,他个子高,身材健壮,爱玩爱闹,爱说爱笑,不过他成绩尤其差,反应迟钝。

一次经过教室办公室,周颂亲耳听到班主任对其他老师说方磊有智力缺陷,是个‘智障’。或许‘智障’一词不够准确,但是以风在学校中传播,方磊被其他人以‘智障’相称,他却一点都不恼,还是没心没肺地和骂他的人玩闹。他偶尔也会生气,生起气就用双手捂着脑袋蹲在地上出一声小兽般的咆哮。别人见了他这模样都哈哈大笑,他见别人笑了,自己也笑,转眼就把刚才的不愉快忘到了九霄云外。

他喜欢和所有人交朋友,周颂也在他的交友范围之内,周颂偶尔搭理他,他就乐得欢天喜地。周颂以杀人犯之子的身份回到学校后,只有方磊不躲着他,像只吵人的蜜蜂般嗡嗡嗡地围着他打转;方磊会帮他找回被同学藏起来的书本、捡回被扔到操场上的椅子、擦干净被写脏的桌子、等等。方磊变成了他在学校里的保镖,无论他走到哪儿,总能在他身边找到方磊的影子。

一天下午放学,周颂离校晚了,学校里的师生几乎已经走光。他走到校门口时被一只飞来的石头砸中了脑袋,随之有更多的石头朝他飞来。几个高年级的男孩儿站在不远处朝他扔石头,一边扔一边笑一边骂。

周颂正无措,方磊呼呼通通大吼大叫地冲了过来,二话不说捡起地上的石头一一扔了回去。两军酣战,方磊被乱石击中脑门,登时割出一条口子,血沿着他的额头流了下来。

几个男孩儿头一次见这么多血,吓得一哄而散。门卫大爷闻声赶来,连忙将方磊送到医院,周颂也跟去了,亲眼看到方磊打破伤风时哭地地动山摇,后来缝针,他倒是一整不吭。那天在医院里,周颂第一次见到方磊的母亲刘倩,当时刘倩还很年轻,但却早早的衰老。她独自在医院里奔波,干枯瘦小的背影显得憔悴又疲惫。

第二天,方磊的父亲方亚庆跑到学校闹事,拽着方磊向学校领导展示方磊额头缝合的伤口,要求校方领到严惩那几个高年级的孩子。周颂也在场,他闻到了方亚庆身上的酒味,方亚庆似乎还处于宿醉中,或是刚喝了酒。方亚庆又教训方磊,严词勒令他不准和坏孩子一起玩,至于谁是坏孩子,他用周颂举例子,一把拽住周颂的胳膊把周颂拖过去,逼着方磊承诺再不和周颂来往。

方磊满脸通红,直掉眼泪,一副又气愤又伤心的模样。看到父亲粗鲁地拉扯周颂,他突然愤怒地喊了一声,像头小小的公牛般一头扎在父亲怀里,把父亲顶翻了。

后来周颂听说方亚庆是无可救药的赌棍和酒鬼,还时常家暴妻儿。方磊本是个正常的孩子,几年前方亚庆喝醉了酒,朝方磊脸上甩了几巴掌,方磊摔倒时撞到了头。方磊头部受伤,导致他智力育迟缓,与同龄人相比笨了许多,已经留了两级。

这些事,周颂本已经忘了,他的记忆一直在更新迭代,总是忘记一些从前的事和人。但是再次看到秦骁额头上那条疤痕,这些逝去的回忆犹如流水般回溯,全都回来了。

方磊说他现在不叫方磊,叫秦骁,是他南方的爸妈给他取的名字。十几年前,他被一伙人塞进一辆面包车带离了聿城,几经转折去了南方的一个小县城,被带进一户人家,那户人家的主人就成了他的父母。当时他并不明白自己遭遇了什么,很多年后才知道自己被拐卖了。

初到新家庭,起初他很不适应,也哭过闹过,但是环境对一个九岁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他逐渐接受了自己的新父母,逐渐忘记了在聿城生活的一切,也忘记了亲生父母的姓名和模样,但关于周颂的记忆从未被抹去。时隔十几年再次见到周颂,他也没想到自己竟能认出周颂。

咖啡店里很安静,上座率不足两成,可秦骁有说话时还是有意压低了声音,像是怕吵到其他人。因为他天生嗓音比较洪亮,正常说话的音量经常被嫌聒噪,所以在人多的公共场合,他习惯性地压低自己的嗓门。

周颂和粱桭一人点了杯咖啡,但秦骁喝不惯咖啡,自己要了杯牛奶。他把牛奶杯子握在手里,像是说起别人的故事般把自己童年遭遇的拐卖云淡风轻地讲了出来。

粱桭听完他的故事,莫名觉得有些怪异:“你是什么时候现你被拐卖的?”

秦骁道:“十二三岁的时候。”

粱桭:“没报警?”

秦骁摇摇头:“我没想过要报警,其实我对以前的父母和家庭都有印象,但是我不想回去以前的家庭。”

周颂问:“为什么?”

从进入这间咖啡店到现在,他们已经坐下来谈了半个多小时。这半个多小时里,周颂一言未,只是以事不关己状旁听。不过他的目光没有从秦骁身上移开过,他一直在观察秦骁。除了秦骁额头上的那道疤之外,他在秦骁身上看不到丝毫方磊的影子,十几年过去了,如今的秦骁身材高大健硕,比1米84的粱桭还要高出几公分,皮肤被晒成了健康的古铜色,像是常年爱好户外运动的运动员。秦骁乌眉凤眼,鼻梁高嘴唇薄,脸部线条很立体,酷似某位香港影星的长相与他记忆的方磊天差地别,可是秦骁左脸的酒窝和右眼眼角处的黑痣又在提示周颂,他就是方磊。

听到周颂同自己说话,秦骁的黑黝黝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裂开嘴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露出憨厚又腼腆的笑容:“在我的印象里,我爸总是喝酒打人,我妈也总是说后悔把我生下来。可能对我来说有机会选择一个新的家庭,是一桩幸运。我的养父母对我很好,他们虽然穷,但是从不打骂我。我从未想过去报警,就算后来知道我是被拐卖,我也一点都不恨他们,他们给了我在以前的家庭中从未有过的生活。”

秦骁的笑容很有感染力,周颂见过很多的人也见过很多张笑脸,从未有人像秦骁一样笑得这么简单、单纯、又快乐。

粱桭还是很有疑虑:“既然你都忘了你的父母,那你是怎么找回来的?”

秦骁脸上的笑容悠悠淡去,眼睛里的光也黯然许多:“两年前,我爸车祸去世了,去年我妈也查出了肝癌,她觉得自己活不长了,就把我的身世告诉了我。我刚到他们家的时候能清楚说出父母的名字和家庭住址,她全记下来了,她告诉我,我的生父叫方亚庆,母亲叫刘倩,家住在聿城南湖道三巷大风服装厂旧家属楼5号楼1单元4o1。我还有个经常提起的朋友叫周颂。”

听到这里,周颂心里终于有一丝触动,但他的反应只是稍稍低下眼睛,然后喝了一口咖啡。

粱桭:“所以你回来找你的亲生父母?”

秦骁的表情变得有些复杂:“是,也不是。我的确回以前的家看过,但是那里已经没人了。我听邻居说,方亚庆,也就是我生父,他被抓了,因为杀人。至于我的生母,她早就嫁到了别的城市。”

粱桭:“你回来还有别的理由?”

秦骁笑笑:“我觉得,我不是‘回来’,我只是‘来了’。”

他话说得很不清楚,但是周颂却听懂了:“你打算在聿城定居?”

秦骁道:“对,我已经找好了工作,我要赚钱给我妈治病。医生说她身体里的癌细胞还没有大面积扩散,还有希望。”

粱桭问他年纪和学历,他很羞涩地抓了抓自己的头:“我今年二十七岁,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

粱桭:“之前做过什么工作?”

秦骁:“干过很多。进过厂、当过学徒、端过盘子、送过外卖。”

粱桭:“没想过提升自己的学历吗?”

秦骁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笑容里多了些无奈:“我脑子不太灵,念书念不好。别人背一篇课文只要几个小时,我要用好几天,还总是忘记。老师教的内容我今天听明白了,明天就全忘了,就像从没听过。”

他说的这种情况或许是一种认识障碍,是一种先天或后天形成的生理疾病。像秦骁这种自幼生活在社会底层,没有显赫的家世背景,也没有优越的学历和个人能力的年轻人,所能选择的工作也很有限

粱桭递给他一张自己的名片:“我不知道你对自己有什么规划,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帮到你什么。如果你想长期留在这个城市,我应该可以给你提供建议和方向,今后遇到困难需要找人帮忙的话,可以找我试试。”

秦骁双手接过他的名片,笑道:“谢谢。”

粱桭拿出手机看了看,有两通未接来电,全是周灵均打来的。他叫来服务员结了账,对秦骁笑道:“我还有点事,要不今天就先到这里?以后我们常联络。”

秦骁忙道:“好好好,你们忙。我也得回店里了。”

走出咖啡厅,粱桭和秦骁握手道了别,往前走了两步现周颂没跟上来,便回头道:“小颂?”

周颂道:“你走吧,我自己回去。”

粱桭看了眼站在他身后的秦骁,当下不便多说,只道:“如果韩飞鹭再找你,一定要告诉我。”

粱桭走后,周颂和秦骁站在咖啡厅门外,秦骁腼腆地笑着,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前言不搭后语道:“今天天气真热,你要回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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