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无法进行追责(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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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
李晨听言后深吸了一口气:“你的遭遇我很同情,可要以你母亲去世的原因对你的父亲追责,这个难度恐怕有点大。”
不止是大,而是完全不可能…
有不少读者非要强调一个事务所不能接两个案子,所以我把那些内容都改了…
原主挂靠别的律师事务所跟对方打擂…
再说一遍,带入小说切勿拿现实做比较!!
张鸿伟看了看李晨开口说道:“早就告诉你跟我们一块坐飞机回来,非要坐火车。”
早在电话能打通的第三天,张鸿伟便给李晨打电话询问过,问这两天闹得沸沸扬扬的互殴案,其中要跳起来捶人的那个李某是不是他。
对此李晨也没有办法撒谎,因为他提出的证据让自己哑口无言:
衣服、身高、外貌…
“谁知道能碰到那样的事情…”
李晨听言有些无奈。
你说我就坐个火车而已,招谁惹谁了?
“什么时候开庭?”
张鸿伟见状便是开口问道。
李晨听言便是开口回道:“下个礼拜四,网络庭审,不用再过去了。”
作为一个证人,他是不需要去写答辩稿,只需要在庭审的时候阐述自己看到过的事实就行…
“那能来的及。”
因为案件是舆论热点事件,事情又简单清楚,便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进行过度。
张鸿伟闻言点了点头说道:“有个案子是找你的,人家都已经来好几次了。”
“找我的,什么案子?”
李晨闻言后开口问道。
“还是离婚案。”
李晨闻言后嘴角微微一抽。
“又给五十万?”
“案件财产分割的,审判院都会收取百分之零点六。”
李晨一听言后立刻来了劲。
这是大案子啊。
一般来说,只有起诉的金额过档位才会按照百分比收费。
而法院收取这样的费用,已经是最高档次了。
“我打个电话把她叫过来你们聊聊?”
“行啊。”
钱不钱的无所谓,主要是这事有些难度。
一般来讲,这种离婚案,对方也会请一些有名的律师做辩护人。
有钱人嘛,都不差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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