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约翰 威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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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陈烨以为马库斯是漫威里面的绿魔,后面了解才知道只是跟绿魔长得一样而已。
只不过因为一次意外被陈烨救了下来,然后就一直住在陈烨的公寓里面,平时也是深居简出的,很少来往。
大6酒店可以说是一个万事屋,只要给钱,打探情报,雇佣杀人,保镖什么的都可以。
当然他们用的不是美金,而是一种金币。
基本上全纽约百分之八十的杀手,都会注册成大6酒店的会员。
大6酒店就是杀手聚集地。
当然外界依然有许多各种各样的杀手组织,但是都不足以和大6酒店抗衡。
由此可见,大6酒店的势力有多大,当然一切都是因为大6酒店背后站着另外的组织-高桌会。
“就是我有一个老朋友,最近惹了点麻烦,然后呢,被杀手追杀逃到这里来找到了我,想休养个几天。”
马库斯声音都快低的自己都听不到。
陈烨听完瞪大了眼睛,“你不要告诉我,这几天高桌会的人和手和会的人疯狂的在地狱厨房找人,在找的不会是你朋友吧。”
马库斯听完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
陈烨死死地盯着马库斯继续大声追问道:“你不会告诉我现在你这个朋友就在我们公寓里面吧!”
陈烨此时多么希望马库斯从嘴里说出不是两个字。
但是陈烨地希望破灭了,只见马库斯缓缓地点了点头。
“该死,你怎么把这个麻烦带过来了!我要涨房租,狠狠地涨房租。”
陈烨无奈的说道。
“所以你的朋友是干了什么怨天尤人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大6酒店住,而是跑到我这个小地方找你。”
陈烨眼见事已至此,只能问道。
“我这名朋友叫约翰。威克,也是一名杀手。算是我的老朋友吧。至于他逃到这里,我也还没问清楚,不过他中了枪伤,到现在还没醒过来。我这不马上来跟你说了吧。”
马库斯赶紧说道。
陈烨听着这个有些熟悉的名字,好像上一世在某部电影看到过。
毕竟穿越来这里二十多年了,即使陈烨再聪明,记忆力再好,也不是全部都能记住的。
陈烨不确定的问道:“你的朋友是不是留着中分头?”
马库斯点点头。
陈烨继续问道:“你的朋友是不是很喜欢狗?”
马库斯像个无情的点头机器继续点头。
最后一个问题:“你的朋友是不是有个称号叫夜魔。”
看着一旁点头的马库斯,陈烨确定了那个人就是一部急追杀的电影男主。
一旁的皮特罗也插嘴道:“就是那个为了一条狗,灭了一整个俄罗斯黑帮的夜魔。哇,太酷了。”
“所以,陈,你会帮我们的对吗,如果实在不行我马上带人离开这里。不会连累你们的。”
马库斯连忙继续问道。
陈烨沉默了一会,一旁的马库斯期盼的望向陈烨,等待着他的答案。
陈烨脱下围裙说道:“走,你们能往哪走,高桌会的人都来刺杀,一看就是惹到了高桌会的高层。
至于连累不连累,当你们踏进了我的地盘,就默认是我的人了。
老马,你毕竟是我的租客,看在你的面子上,还是要去看看那家伙的。
况且,我们这公寓大堂还缺个保安呢。”
“会不会太麻烦你了,毕竟对方是高桌会。”
老马不安的说道。
陈烨翻了翻白眼:“你人都带过来了,跟我说麻不麻烦。我管他什么高桌会,低桌会。这里可是地狱厨房啊,上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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