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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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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草坪山黑风洞(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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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砍人吗,还没杀猪难。

临时起意的“滚刀肉”

大喝一声“今日之举全是你们逼我的”

,说罢滚刀肉一刀捅进了距离自己最近一个差役的胸膛。

到底是有拿刀经验的人,一刀下去,直接捅进了心脏。

杀猪其实也是这样,要想一刀毙命,必须直击心脏,让其慢慢流血而死。

“嗤嗤---”

被刺中的差役鲜血直冒,瞬间就倒在了地上。

杀一个是杀,全杀了还是杀。

反正都是一个死,在另外几个差役吃惊的目光中,滚刀肉快出刀,迅解决了另外两个。

现在五个差役就剩下两个了。

这两个差役当然不是傻子,眼看着自己兄弟很快死在滚刀肉的倒下,不跑更待何时?

书上常说: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俗语又说: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

这两句话是在是太精准了,虽然围在身边的百姓都是来看热闹的,但人家也是会看门道的。

“滚刀肉”

虽然不是好人,但经常给咱们肉吃,而且还给大家赊账。

官府虽然嘴上说是百姓的父母官,但他们关键时刻从来不管百姓的死活,还逼着百姓交税、交粮、交钱。

孰轻孰重,谁真正为百姓办事,一目了然。

于是刚刚还在看热闹的街坊邻居一起上手,没等两个差役逃走,很快便解决了他们。

当然了,滚刀肉的街坊邻居也都是饿极了的人,打死官差之后,并没有浪费,顺便将他们吞进了肚子。

亘古未见,闻所未闻的事情就这样生了。

什么时候打死官差都是重罪。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活命显然是不可能的。

杀死官差的滚刀肉立即决定顺应形势,进山当土匪,同时根据自己的职业特点给自己取了一个很切合实际外号“滚刀肉”

就这样滚刀肉从一个杀猪宰羊的屠夫变成了杀人越货的土匪。

当时的陕西当土匪是很兴盛的产业,只要你敢领头,不愁招不到兵马?

而滚刀肉的兵马都是现成的,刚打死官差的百姓顺势就成了滚刀肉的手下。

既然做好了当土匪的准备,当然要选择一座山作为自己和手下的藏身之地了。

上山为匪,进城务工,这话也是有道理的。想务工就得进城,因为机会多。

当土匪就得上山,因为山大沟深,不但利于逃跑,更利于藏身,而且还有利于土匪们自力更生,实在抢不到东西的时候,只要人勤快,活下来是不成问题的。

现在,滚刀肉和那些看热闹的百姓们不但杀了官差,而且还把人家当做食物充饥了,城里肯定是待不住了,滚刀肉决定立即出城。

临走前滚刀肉没忘带上自己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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