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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武选手在巴特威大人夫妇安坐的看台下相会,伯爵夫妇坐在城墙阴凉中的软垫上观看。佛雷侯爵陪坐旁边,膝上抱着他那鼻涕虫儿子。虽然足有一排侍女为他们打扇,巴特威大人锦缎外衣的腋下仍现出汗印,巴特威夫人的头更是汗湿成一股一股的——她看上去百无聊赖,热得很不自在,但当她瞄见邓克,却努力挺起胸脯,让邓克在头盔下面红耳赤。他垂下长枪向她和她夫君致敬,乌瑟爵士也一样。巴特威祝愿他们比武好运,他老婆吐了吐小舌头。
就是现在。邓克跑到比武场南端,八十码外,他的对手也就位。乌瑟爵士的灰公马体积比雷霆小,但更年轻活泼。爵士身穿绿色瓷釉板甲和银色锁甲,轻便的圆铁盔饰有绿色和灰色的丝流苏,绿色盾牌上画了一只银色蜗牛。好盔甲和好马意味着一大赎金,只要将他挑下马。
喇叭奏响。
雷霆开始小跑。邓克把长枪放低朝向左侧,越过马头和选手之间的木栏。盾牌保护着他的左侧。他伏身前进,腿脚夹紧雷霆,隆隆前进。我们是一体。人、马和长枪,合为一头血肉、木头与钢铁的野兽。
乌瑟爵士也猛冲而来,灰马扬起漫天尘土。只剩四十码,邓克催雷霆加,将长枪尖头正对那只银色蜗牛。烈日,尘土,暑气,城堡,巴特威大人和他的娘,提琴手与梅纳德爵士,骑士,侍从,马夫,百姓,统统消失,他眼中只有敌人。他又踢了一下马刺,雷霆全奔跑。蜗牛如电光火石般向他迫近,随着灰马长腿的蹬踏而不断放大……上面还有乌瑟爵士寒光闪闪的枪头。我的盾牌很坚固,足可承受这一击。我只需对准蜗牛。粉碎那只蜗牛,去赢得胜利。
十码开外,乌瑟爵士将长枪微微上扬。
长枪相交时,邓克耳边一声轰响。他感到胳膊和肩膀上的后坐力,但他刺偏了目标。挟人马猛冲之势,乌瑟的长枪铁头正中他眉心。
邓克醒来时仰面朝天,直盯着拱顶天花板,有那么一会儿,浑不知置身何处,从何而来。他脑袋里“嗡嗡”
作响,人脸乱飞——阿兰老爵士、“高过头的”
坦茜莉、“棕盾”
本尼斯、红寡妇、“破矛者”
贝勒、“明焰”
伊利昂、可怜的疯掉的万斯伯爵夫人。然后,他猛然回想起比武场上的一切:酷日,蜗牛,迎面而来的重击。他呻吟着用手肘翻转身体,结果脑海中如同巨鼓擂响。
至少双眼还好用,头上也没多个窟窿。他意识到自己身处地窖,四周码放着葡萄酒桶和麦酒桶。这里挺凉快的,他心想,酒水也近在咫尺。邓克嘴里一股血味儿,令他有点害怕,要是咬断了舌头,那他不仅脸皮厚,还成了个哑巴。他嘶哑地说了句“日安”
,只为了听听自己的声音。话音在穹顶下回荡,邓克竭力想站起来,却只感到眩晕。
“慢点,慢点。”
身旁响起一个颤巍巍的声音。一位驼背老人出现在床边,长和袍子一样灰。老人脖子上挂着许多种金属穿成的学士颈链,面孔苍老,沟壑纵横,长着大大的鹰钩鼻,两颊深陷。“别动,让我先看看你的眼睛。”
他用拇指和食指撑开邓克的眼皮,先检查左眼,然后是右眼。
“我头疼。”
学士嗤之以鼻。“你该庆幸它还生在你肩膀上,爵士。给,这东西能缓缓,喝吧。”
药很恶心,但邓克把每一滴都吞了下去,努力忍着不吐出来。“比武会。”
他用手背抹干嘴,问道,“告诉我,进行得怎样了?”
“还不是照样乱哄哄、傻乎乎的,人骑在马上,拿棍子互捅。斯莫伍德伯爵的侄子折了手腕,伊登·莱斯利爵士被自己的马压断腿,好歹没死人。我本来担心你是头一个,爵士。”
“我被打下马了?”
他脑袋里像塞了团羊毛,要不也不会厚着脸皮问出这种蠢问题。话一出口,邓克就后悔了。
“你摔那一跤可是连长城都要晃一晃。在你身上压钱的人悔不当初,你的侍从则要狂了。若非我把他撵走,他会寸步不离地守在你身边。我这儿用不着碍手碍脚的小孩儿,于是我提醒他他还有职责在身。”
邓克一片茫然:“什么职责?”
“你的马啊,爵士先生,还有盔甲武器。”
“对。”
邓克想起来了。男孩是个好侍从,记得自己的职责。我却输掉了老人的剑,还有铁人佩特为我打的盔甲。
“你那位提琴手朋友也来探望过。他要我给你最好的照料,我把他也撵了出去。”
“你照顾我多久了?”
邓克舒展了一下右手手指,看来还算完好。不过是脑袋疼得要死,反正阿兰爵士说我不用脑子。
“根据日晷推算,四个小时。”
四个小时不算太糟,他曾听说有个骑士被打成重伤后沉睡了四十年,醒来已是垂垂老矣。“请问,乌瑟爵士赢下第二场没?”
或许蜗牛会赢得冠军。若是输给全场最好的骑士,邓克觉得多少好受些。
“他?他还真赢了。他对上娘的表兄亚当·佛雷爵士,那本是位前程似锦的小伙子。亚当爵士落马时,娘晕了过去,我们不得不把她搀回房。”
邓克勉力起身,只觉天旋地转,老学士扶住他。“我的衣服呢?我得出去。我得……得去……”
“你要是想不起来,说明没啥要紧的。”
学士不耐烦地挥挥手,“我建议你最近不要暴饮暴食,若是两眼间再挨上那么一下……算啦,我早就晓得,当骑士的总是左耳进右耳出。走吧,快走,我还要照料其他白痴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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