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8章租税杂赋(第2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计口出钱,吏到其家,以箕敛之”
。
口赋所“敛”
指的并不是谷,而是钱。
目前秦国执行的口赋是秦惠文王时期规定的年百二十钱,即每人每年缴纳百二十钱的税赋。一个普通的五口之家总计需缴纳六百钱。
而彼时上郡各县的整体粮价约为“石二十五钱”
,六百钱,也就是二十四石粮食的总款项。
当然,受限于彼时的大环境因素,本应缴纳的为口赋的钱也可以是等价的粮,每年都是根据丰年、灾年而定。
但仍由此可见,口赋的负担远比田租要重,这对于人多地少的庶民阶层而言,显然十分不利的。
杂赋,往往就是各色名目的临时征调。《通典·食货》规定“提封之内,撮粟尺布”
。
这些“土贡”
、“撮粟尺布”
就属于“杂赋”
一类。另外还有“罚赋”
根据《分异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罚倍其赋”
,意思是说一户人家有两个成年男性还不分家的,罚缴纳双倍赋税,在秦人眼中也算“杂赋”
的一种。
而随着当权者的不同,战时、非战时的国情不同,收取的数目也不同,上一年非战时状态下,每户杂赋粗算为十二石。
至此,由“田租”
“口税”
“杂赋”
共同组成的秦国赋税制度就应运而生了。
而赢振替父就藩的最基本任务之一,便是保证阳周县每年岁末征收、统计这一年的租、税、杂赋,然后将其一半作为封君向国家缴纳的财税交割给国库,另一半作为国君赐予封君的食邑自取自用。
以去岁咸阳一年的口税为例,一共是二十五万一千八百六十二钱,除去一半是向国库缴纳的财税外,其余一十二万五千六百三十一钱全部落入阳周封君赢倬的口袋。
同时期,阳周一户五口之家年平均耗粮量,在一日两餐吃饱的前提下,大概在五十石;同样,一户标准的五口之家,在没有爵位的前提下,大概拥田一百亩,大丰年时年产粮量约为在一百石上下。
也就是说,即使在大丰收时一户五口精心劳作一年后,抛去折给国家口税的二十四石、杂赋十二石后,只能靠剩下的十四石勉强维持生计。
当然,即便是维持生计,也要在大丰年和非战时的综合国情下,二者缺一不可!
由此,广大农民阶级的生存压力可想而知。
联想到这儿,赢振不禁眉头一皱。
当然,此事涉及大秦百年国利,他不可能为了一时之快,就喊出什么轻徭薄赋、打倒地主阶级的口号!……
当然,此事涉及大秦百年国利,他不可能为了一时之快,就喊出什么轻徭薄赋、打倒地主阶级的口号!
毕竟,他一家就是大秦乃至整个中原诸国最大的地主阶级之一,一旦他盲目为农民阶级开口,不用其他地主阶级出手,他那大夫秦王就第一个收拾了他!
届时,别说上流阶级唾弃他,就连农民阶级恐怕也不会记得曾有个名唤赢振的傻蛋为他们开腔过。
人类,无论在任何时代都将承受其所在统治阶级的愚弄而愚昧。
除非,赢振自己就是那个统治者!想到这儿,赢振的心又活泛起来了。
本章完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